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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363)《消灭中医的内幕真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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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灭中医的内幕真相二》

 

      话说中医

 

     西医控制中医的制度危害

 

新中国成立以来,卫生部一直是西医的一统天下,中医是没有行政领导权的。经过55年的“统治”,西医在卫生部的领导下,实现了医药行业的垄断,造成医药费不断高涨。据媒体报道,“从1996年以来,政府已经16次出台降低药价的措施,然而药价高涨之势却依然得不到扼制,看不起病,吃不起药已经普遍成为国民之痛”。各种文章列举了许多原因,但未从垄断的角度去看。

由于西医在医药行业的垄断地位和其本身掌握着行政大权,中医的生存权遭到钳制。单从人数上的变化,就已说明问题。西医人数从1950年的2万人到2004年的157万人,增长了70多倍;而中医则从1950年的2730万人到2004年的27万人,实现了“零增长”。700——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比例啊!如果没有卫生部门通过行政意志而造成的西医统治和其为西医实现了行业垄断,这种人数增长的变化是谁也无法做到的。况且,现在中医27万人的医疗水平是无法与55年前的27万人相比的。

由于西医在医药行政上独揽大权(1986年成立的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部代管)和在医药行业的垄断地位,对中医在许多方面都实行了限制和打压:

1、卫生部及中医药管理局一直大力宣传中医药现代化、科学化,用“现代化”概念来偷换医学的目的,成了洛克菲勒的应声虫。如2002年出台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年至2010)》,将中药的开发、研制完全置于西医方法和标准之下,实行医药分家,尤其是将中药饮片改换成颗粒饮片,就是对中药的极大破坏。在这里,我们又看到了那副“标尺”的诡秘。本来,医学的目的是治病救人,讲的是疗效。任何医学,只要能治病救人,有疗效,不管它在现代还是在古代,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一样的会受到人们的认同。就是说,医学的治病疗效与现代化没有绝对的关系。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令人们感到现代化的优越性,似乎什么事情只要一说是现代化的,就是科学的、进步的。其实,将现代化与医学尤其是中医学相提并论,是一个悖论。因为它将物质文明发展与人类自身进化即生物进化混淆起来了。——现代人类与一万年前的人类在生理上有何本质变化?据人类学观点,一万年以内的人类或生物基本上是没有变化的。那么,作为医学是为医治人类疾病而形成的学科,只要人类本身以及生物没有大的变化,这个学科的对象也就不会有大的变化,就是有了变化,也不会是在本质上的。这跟文明的变迁是两码事。人类与生物进化是同步的,既然一万年至今生物进化基本上没有变化,那么,具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医学在治疗人类疾病上也不会有大的变化,一种药入什么经、治什么病,也同样不会有大的变化。中医与人类同时进入现代,这本身就说明中医具备有超时代的内涵,它并没有因为进入了现代而不能治病,相反,许多西医无法治愈的疾病,中医往往能将它治愈。中医将人类与自然万物和谐地融为一体,只要大自然适合人类和万物生存与存在,中医学就永远能医治人类的疾病,这与现代化与否没有关系。物质文明则与现代化有直接的关系,古代人们出行乘的是轿子、马车,现代则是汽车、飞机,这才是现代化的内涵,而不是生物进化的内涵。用现代化来混淆物质文明与生物进化的内涵,让中医药现代化、科学化,是美国洛克菲勒财团为要消灭中医进而达到西医垄断中国医药行业而设计的阴谋。这个命题本身就倒置了医学的目的是治病救人、重在疗效的原则。西化的中国人“相信”所谓的中医药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成了洛克菲勒阴谋的马前卒。他们掌握着卫生行政大权,积极对中医实行现代化,无形中成为替洛氏达到了用中国人来消灭中医目的的中国人。这样就使美国的西医药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进入中国,进而垄断中国的医药市场。如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局成立以来,每年都批准数百种甚至上千种西药进入我国,严重打压了我国医药工商企业的发展。洛氏对中医的治病能力和治病效果是非常清楚的,西医如果在平等条件下与中医竞争并不具有当然的优势。因此,洛氏投资设立教育基金会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让中国人厌弃“安全、有效、廉价”的中医,用科学化、现代化来回避中医“安全、有效、廉价”的优势,利用中国人近百年来被西方人征服而形成的民族自卑感,用科学化、现代化的幌子来蒙蔽中国人,进而强化中国人的这种自卑感,使他们自觉地帮助洛氏来消灭中医。事实证明,洛氏是成功的,少数中国人已经将中医推到了灭亡的境地。

21980年及1982年卫生部在中医及中西医会议和衡阳会议上两次提出“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都要大力发展,长期并存的方针”,并得到中央同意。这是中医为争取独立行政权的一件大事,是破除西医垄断的有利武器。三支力量方针的提出,使中医应该享有独立行政权有了依据,加之以吕炳奎为首的中医界的力争,才使国务院在1986年同意设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这本应是对中医发展有利的大好事,然而国务院虽明确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但是却由卫生部代管。这一代管,便使得中医为争取独立行政权的努力前功尽弃,使得破除西医垄断的战略功亏一篑,致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形同虚设,反而形成了卫生部机构的重叠设置,如局和部都有“医政司”、“科技司”、“外事司”、“办公厅”等等。中医药管理局根本没有去行使也没有权力去行使中医的行政权。

3、历史上有名的反对中医者余云岫,除了指责中医不科学外,还有具体消灭中医的措施,医药分家就是其中之一。卫生部将药政局和医疗器械局合并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又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机构成立后即大肆推行美国FDA管理模式,让中药同美国的西药一样进行FDA标准管理,在行业内推行GAPGSPGMP等管理,花了国家数目惊人的人民币,搞得不少工商企业负债累累,无法进行运转。特别是中药,现在是农民种药要GAP,工厂生产要GMP,商业经销要GSP。致使中药成本大增,吃中药比西药还贵,人们吃不起中药。中药的生产出现了严重危机。医药管理分家后,对中医的管理更加西化,中医不能独自配制中药制剂了,要配制剂必须申请,将组方上报药监局审批。这个中医自古传承至今的配药制剂行为,是中医将有效的药方配制出一种有针对性的普遍可用的通方药剂,以方便同类患者,也是扩大医治患者人群的方法。中医自古以来都是以医管药,即“用药如用兵”,药物的用法完全是由医生控制监制的。不像西医,药物是由药物研究机构控制监制的,西医生根本不懂制药。限制中医独立制剂,也就束缚了中医的手脚,同样,也是对患者一种限制。这就实现了历史上反对中医、并要废止中医的余云岫提案中医药分家的条款。中医不能配制制剂,本身就是在扼杀中医;组方上报审批,则是蔑视中医的知识产权,是对知识产权法的公然践踏。而且,如果中医配制制剂未上报,或未被批准,就以制售假药论罪,全国不知有多少中医因此而坐罪犯典。中医秘方得不到保护,中医人格遭受侮辱。

4、在中医高等教育方面,强化西医的教授,将中医四部经典改为选修课,中医大学生甚至硕士生、博士生没有通读过《黄帝内经》的大有人在;中医药大学毕业生考上西医研究生的也不在少数。忽视中医临床的教育,而把西医的小白鼠实验搬来教授中医硕士生和博士生。这种西化教育被中医大学教授自嘲为他们在培养中医的“掘墓人”。这种教育方法是1950年卫生部所办中医进修学校(实为以西医改造中医消灭中医)的翻版和扩大。据《中国中医药报》2004512日《中医院校西医课程教改取得成果》一文报道:“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围绕中医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要求,以崭新的思路开展西医基础与桥梁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改革的探索性研究。他们首先对中医院校目前设置的西医学基础课程主要知识点在中医人才知识结构中的相对重要程度开展了大规模的咨询调查。在此基础上,对传统设置的人体解剖、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等10多门西医学基础课与桥梁课教学知识点进行了分解和重新组合,形成了新的课程群,构筑了包括《人体形态学》、《人体机能学》、《病原生物学》、《西医诊疗学基础》、《应用药理学》和《预防医学概论》等新的综合性西医基础课程体系,编写出相应的改革教材,并同步进行了综合性实验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第四,项目在实验教学方面更重视对中医学生实验动手能力及科研设计能力的培养,把以往单一验证性的实验课传统模式,改革为综合探索性实验教学模式,更有利于培养中医学生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研究发展中医学的意识与能力。”从这篇对中医学课程改革及安排的报道看,现今中医的教育,已经全然西化,其培养目标就是不培养真正的中医师。

以上报道证明,中医现今的教育,仍然在走50多年前被撤职的卫生部贺诚副部长所推行的消灭中医的教育路线。贺诚当年解释中医进修学校如何施教时说:“所谓进修,就是学习现代科学医学的基本知识,学习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用矿物学医学的基本知识去解释问题,以代替唯心的方法。中医比起西医是落后一些,这一点应当承认,否则便会阻碍进步,而进步得少或慢,就不能满足客观的要求。……如果办中医进修学校还教中医理论,对中医的前途并不有利。……世界上只有一个医学,中国也只有一个医学……中医对于这个医学贡献得越多越好,但却没有可能长期存在,这个前途必须认清。”贺诚消灭中医的路线实行三年后被中央发现,当即被毛主席取缔,他本人也被撤职,但是他的这条消灭中医的路线,又在上世纪80年代逐步复活。进入21世纪,中医面临即将被消灭的境地。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是中国文化的复兴。中医是中国文化的精髓,因此,这条消灭中医的路线是一定要纠正的!不纠正,中华民族将失去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心力和体力。

5、同样在教育上,贬低中医师带徒的优越性,取消了师带徒这个中医传承的法宝。为了混淆视听,又以行政手段指派一定学历、一定职称的中医去向有职称的名老中医拜师。这在形式上看似师带徒,本质上已背离了中医自古传承的师带徒内涵。真正的师带徒,带的是从未学过或刚刚入门的弟子。如果已经学成或行医多年,这种拜师或学徒与师带徒的本质有着天壤之别,结果是这种师带徒根本无法将老中医的全部学问和医疗思想继承下来。这种指定或指派的师带徒形式完全是以现今《执业医师法》的框架设计的,而《执业医师法》恰恰把民间的名老中医及民间医师给排除掉了,所以,至少要把“指派”与民间的师带徒并举,才能保证中医得以有效传承。

6、由于否定了师带徒的传承,大量学徒出身的中医师被排除在中医队伍之外。1999年出台的《执业医师法》使许多中医师尤其是学徒出身的中医师没有得到医师执业证,无法公开行医,成为贺诚在50年前检讨中所说的“政府取缔,人民批准”的“地下医生”。与50多年前不同的是,现在的这种“地下医生”一旦被发现是要以非法行医论罪的。由于许多民间中医没有执业医师证,而《执业医师法》对这些无证的中医师的行医行为可以进行取缔、罚款甚至判罪。据报载,20045万余无证行医户被取缔;20057月前又有3.4万非法行医户被取缔。当然这8万余人中肯定有一些骗子,但是其中肯定也有一部分应是未得到中医师执业证的民间医师。认定8万人都是行骗,却还有患者相信,这是没有说服力的。从这些数字可以证明,《执业医师法》又一次造就了大量的“政府取缔,人民批准”的“地下医生”。例如,2005427日《福州晚报》刘磊撰文《百余居民为“游医”求情说明什么?》——文中将所谓“游医”能将“感冒在大医院花一两百元都看不好,在这里七八元就可以治愈”的现实与无证行医的矛盾列举出来,文中所提及的“游医”,应是未得到执业证的民间医生。

否定了师带徒教育形式的另一个顺理成章的结果,就是2003年卫生部全面撤销民办中医院校,甚至包括国家自学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大量中医药学子被迫改专业和改行,或终止学业。

7、在卫生行政管理上,也出现了怪事。由卫生部代管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从1986年成立至今已近20年,可是其在各省市的下设机关却根本没有配套成一完整的管理体系。据《中国中医药报》报道:“全国36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成立地厅级中医药管理局的有7个,处级局有13个,中医处有1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不为中医说话,是中医界众所皆知的事,因此其机构的不完善,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这也是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一个讽刺。《条例》规定:“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全国有三千余县基本上没有中医管理机构,也可以说是由于卫生部代管、中医药管理局不管造成的。

8、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中医进行了更加严厉的打击。吕炳奎生前呼吁对中医重新立法,就是因为现今的医药法规对中医是不平等的,许多法规根本就没有把中医放在眼里。例如《传染病防治法》。根据此法,中医根本就接触不到传染病人,更何况治疗了。但在“非典”流行期间,中医治疗的优越性超过了西医,这一点是令西化人士备感尴尬的。

20056月,中医立法起草小组已经成立,但是谁在主持、成员是谁等等信息都是不透明的。应该增加透明度,不能让反中医的和西化中医的人主持,但愿中医的立法别又是主张消灭中医的人在起草。要让中医药法规真正起到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作用。

中医在中国,为什么被西医这样打压,并且恨之入骨,甚至有对中医置之死地而后快的行为和做法,这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和国际背景的。当我们了解了这些历史和国际背景后,困惑我们中国人的中医情结和为什么中国人学了西医就反对中医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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