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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西方经济学最大的神话与冤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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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最大的神话与冤案(1

 

  

 

导语:西方经济学集大成者萨缪尔森说亚当.斯密论证指明了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 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据这种共识推论,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完美合理的经济,因此无需政府的干预;斯密的论述也成为中国自由主义经济学反对政府调控经济最权威的理论根据。

本文充分证明这既是一个理论神话,又是一个理论冤案:亚当斯密从来没有证明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反而一再指出“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不一致性”。

 

                                                  

         目   

一、西方经济学最大的神话... 1

1、神话起始:亚当斯密关于私人逐利“自利利他”现象的论述.... 2

2、弗里德曼认为美国经济奇迹产生的原因是实践《国富论》.... 2

3、萨缪尔森说:亚当斯密证明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和谐一致... 3

二、亚当.斯密从未证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性.... 3

三、亚当斯密证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与矛盾.... 5

四、当代西方经济学制造的最大理论冤案.... 8

五、亚当斯密到底反对什么?.... 9

1、萨缪尔森说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预经济.... 9

2、斯密揭露谴责私人资本为了私人利益最大化胁迫政府与国会议员.... 9

3、斯密认为,私人资本造成的危害比封建王公的危害还大... 10

六、对于资本本性的全面认识.... 11

1、资本是中性的,人性是复杂的... 11

2、资本自利利他的条件... 12

3、资本损人利己的必然性... 13

七、斯密的确反对国家不当干扰经济,但主张国家适当干预.... 14

八、萨缪尔森的修正.... 15

九、亚当.斯密:专制政治比所谓自由政治更能保护奴隶的人权.... 16

十、西方经济学的狐假虎威.... 17

 

一、西方经济学最大的神话  [1]

西方经济学最大的神话是说亚当.斯密论证指明了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 。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根据这种共识推论,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完美合理的经济,因此无需政府的干预;斯密的论述也成为中国自由主义经济学反对政府调控经济最权威的理论根据。

本文充分证明这既是一个神话,又是一个理论冤案:亚当斯密从来没有证明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反而一再指出“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不一致性”。

 

1、神话起始:亚当斯密关于私人逐利“自利利他”现象的论述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被尊为西方经济学的圣经。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关于市场经济中私人资本追逐利润最大化时产生的自利利他现象的描述更是西方经济学经典中的经典:

“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象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2]

正是亚当斯密这段关于市场中私人资本追逐利益最大化时常常产生自利利他现象的描述,引来后世西方经济学家们制造出一个经济学神话:自由的市场经济中,社会公众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和谐一致。

西尼尔借助斯密对市场中个人中追逐利润时候常常产生的为社会带来利益好处的描述,提出“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公式,约翰.穆勒再将其提升为理性的经济人假设奠定的第一块基石“自利利他原则”。之后,弗里德曼,萨缪尔森等进一步根据密这一段关于市场经济中人们逐利时产生的自利利他现象的描述,将其夸张到极致。

2、弗里德曼认为美国经济奇迹产生的原因是实践《国富论》

弗里德曼在《自由的选择》一书开篇的导言中,将斯密描述的市场中这种私人资本自利利他现象大加赞赏:

“美国的历史是一部经济奇迹和政治奇迹同时发生的历史。之所以能够发生奇迹,是因为美国人把两套思想付诸了实践——说来也巧,这两套思想都是在1776年公诸于世的。

一套思想体现在《国富论》里,这部伟大的杰作使苏格兰人亚当·斯密成了现代经济学之父。该书分析了市场制度为什么能把追求各自目标的个人自由同经济领域里生产我们的衣、食、住所必需的广泛合作结合起来。亚当·斯密最重要的见解是:参加一项交易的双方都能得到好处,而且,只要合作是严格自愿的,交易双方得不到好处,就不会有任何交易。在大家都能得到好处的情况下,不需要任何外力、强制和对自由的侵犯来促使人们合作。正如亚当·斯密所指出的,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只盘算他自己的得益”的个人“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去达到一个同他的盘算不相干的目的。对于社会来说,同他的盘算不相干并不总是坏事。他在追求他自己的利益时促进社会的利益,常常比他实在想促进时还更有效果。我没听说过,那些装作是为公众的利益做交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3]

显然,在弗里德曼看来,斯密揭示了自由市场经济的秘密就是私人资本的自私性总是能够自利利他,造福社会;美国的经济奇迹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实践了亚当.斯密《国富论》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

 

3、萨缪尔森说:亚当斯密证明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和谐一致

被誉为西方经济学泰斗的萨缪尔森在其影响巨大的《经济学》中说:

市场经济的有序性最早为亚当.斯密所揭示。斯密以其最著名的论断,即在本章开篇所引的《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指明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他强调即使个人‘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安全或私利。但是,在他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帮助实现另外一种目标,尽管该目标并非他的本意。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是他经常地增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是更好。’[4]

经过西方经济学家们如此这般的提炼,完善,亚当.斯密在关于私人资本追逐利益最大化时常常产生有利于社会公众利益现象的描述就被定格为萨缪尔森权威定论,而从不顾及亚当.斯密其余大量的反证,最终将神话完成:

斯密“《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指明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所以,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和谐一致的经济。

 

读到弗里德曼、萨缪尔森们这些美妙的赞美,令我们想起一句话:

所有逝去的人都可能被变成活人任意打扮的玩偶。

伟大的斯密也没有逃脱这个魔咒,成为被任意打扮的玩偶。

不错,白纸黑字,斯密的确描述了人们追逐私利时常常发生自利利他,被看不见的手牵引着常常产生对社会有益的现象,但是,斯密从来没有认为“自利利他”现象是市场经济核心原则,并没有认为与“指明了市场经济中私人利益和公众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

反之,斯密却大量记载与揭露了私人追逐利润时,不择手段损人利己,伤害社会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矛盾冲突的现象。

二、亚当.斯密从未证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性

让我们再回头仔细分析斯密论断本身吧:

首先,从逻辑上分析,我们把斯密的论断整理为一个规范的判断。

斯密的原文是这样的:

“每个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象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5]

英文原文是:

By pursuing  his own interest, he frequently promotes that of the society  more effectually than when he really intends to promote it.

frequently 一词有三个基本意思:①、时常发生的,频繁的;②、经常的;③、(脉搏)快的,急的。显然第三个意思与此无关,那么就是第一第二种意思了。因此显然,亚当斯密并不是认为“他追求自己的利益,任何时间、地点、事情都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而仅仅是常常,经常,往往能够有利于社会利益。

根据“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这个判断的原意,将其整理为一个规范的逻辑判断就是:

“他(私人)在市场中追逐利润的时候往往能够自利利他。”

显然可见,斯密的这个理论判断不是一个全称判断,即不是对他(私人)这个对象全部行为结果的判断,而是一个特称判断,即对他(私人)行为的部分结果的判断:

“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的完整准确意思就是个人在追求自己的利益过程中,有的人、有的时候,有的地点,有的事情“能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但并不是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情“都是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因此,与此对应的等值判断就是:

私人)在追逐利润过程中,有的人、有的时候,有的地点,有的事情不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有时甚至损害社会的社会利益。”

由此可见,亚当斯密的这段论述本身在逻辑上是比较严密准确的,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私人在追逐利益的时候有两面性:有时利于社会公共利益,有时伤害社会公共利益。

这种现象在两千多年前中国春秋时期的管仲同样观察到。

商人于国,非用人也,不择乡而处,不择君而使。出则从利,入则不守。国之山林也,则而利之,市尘之所及,二依其本,故上侈而下靡。而君臣相上下相亲,则君臣之财不私藏,然则贪动枳而得食矣。”[6]

(原文大意是:商人对于国家并非无用之人。他们居住不挑剔其地,经营不择其国君,买进是为了赚钱,卖出也不会惜售。国家的山林等各种资源,用来盈利,这样就使国家的税收增长,朝中上下(有了税收)都可以进一步消费,君臣的财币不会窖藏不动,都会去追求流动中的利润使市场畅通,而普通民众就因此有工作而得以有饭吃了。)

管仲在看到商人有利社会的同时清楚地认识到另一面,即商人对社会的伤害。甚至指出,资本没有祖国。在国家出现战争等危难时刻,私人资本不会拯救国家,还会趁火打劫,大发国难财:

桓公问于管子曰 :“请问大准。”管子对曰 :“大准者,天下皆制我而无我焉,此谓大准 。”……“今天下起兵加我,民弃其耒耜,出持戈于外,然则国不得耕,此非天凶也,此人凶也;君朝令而夕求具,民肆其财物,与其五谷。为雠厌而去,贾人受而廪之,然则国财之一分在贾人。师罢,民反其事,万物反其重,贾人出其财物,国币之少分廪于贾人,若此,则币重三分,财物之轻重三分,贾人市于三分之闲,国之财物,尽在贾人,而君无筴(策)焉,民更相制。君无有事焉,此轻重之大准也 。”[7]

(此段大意为:桓公问:什么是国家管理轻重失准?管仲答:国家受制于他人就是失准。当战争发生,国君下令征税,并要很快交齐,结果百姓只得贱卖粮食财物,商人贱买囤积。战争结束,商人再贵卖,结果国家的财物利益尽被商人所有。国家对此束手无策,反受制于大资本这个不是国王的国王,富人就会奴役穷人,国家没有可以凭借依靠的(财富),这就是国家管理轻重失准。)[8]

这种个人追逐利益时有利于他人与社会的现象的确常常发生,这是市场经济最普遍的现象之一。但同时,损害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事情也常常发生,同样是市场经济最普遍的现象之一。过去大量发生、现在正在大量发生的普遍事实,将来还会不断大量发生。任何人已经见惯不惊,举不胜举。

个人为了私利给他人,给社会造成的伤害触目惊心,所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华尔街制造的“有毒的金融衍生品”在全球的泛滥成灾,导致全球金融危机就是少数金融资本追逐私利最大化时损害全球利益的结果,中国每年的“3.15”打假活动所曝光揭露的哪些厂商们令人发指的罪恶勾当仅仅是实体经济中不可胜记案例中的冰山一角。如果我们在此耗费笔墨篇幅来加以罗列,那反倒是一件对读者人生经验与洞察力的轻视与不尊重。读者诸君,难道不是吗?

三、亚当斯密证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与矛盾

不过,为了证明我们的观点,我们还是将在下面的论述中,从斯密本人大量对个人追逐利润损人利己现象的大量揭露与谴责中措其要引用一些,不然,喜欢滥用权威的反对者会说我们没有“权威”的理论根据。

个人在追逐利润时为何往往损人利己呢?

这来源于人性弱点。

斯密对人性贪婪的认识,与中国两千多年前的王道政治经济学家管仲一样,是洞烛幽微的。他们都看到,许多人在追逐个人利益的时候,没有道德,没有法律,没有良知,只要能够利益最大化,“自利利他”可以,“损人利己”同样可以。用道德、法律、良知来判断是两种完全相反,很矛盾冲突的行为,但在私人资本逐利的过程中却是一点不矛盾不冲突。

在比较乡绅农业家与资本家的时候,斯密就揭开了资本家们的本来面目:  

“在一切人民中,乡绅与农业家算是最少有卑劣的独占精神的人,这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光荣。大制造厂企业家,如果发觉附近二十哩内新建了一个同种类工厂,有时会惊慌起来。在阿比维尔经营毛织品制造业的荷兰人,规定在那城市周围六十哩内,不许建设同类工厂。反之,农业家与乡绅,却通常愿意促进邻近各田庄的开垦与改良,不会加以阻止。大部分制造业,都有要保持的秘密,而他们却没有什么秘密,如果他们发现了有利的新方法,他们一般都欢喜把这方法告诉他们邻人,而且尽可能来推广。老伽图曾说:Pius Questusstabilissimusqueminimeque invidiosusminimeque male cogitantes sunt qui in eo studio occupati sunt.(这是最受人尊敬的职业,从事于这种职业的人,生活最为稳定,最不为人忌恨,他们也最没有不满之念。)乡绅与农业家,散居国内各地,不易于结合,商人与制造业者,却集居于城内,易于结合。他们都沾染城市所盛行的专营同业组合的习气,他们一般取得了违反各城市居民利益的专营的特权,自然竭力设法取得违反所有同国人的专营的特权。保障国内市场独占、限制外国货物输入的方法,似乎就是他们的发明。 [9]

斯密还指出,由于美洲的发现,本来是可以通过自由贸易给各国人民带来利益的,但是欧洲资本家损人利己的蛮横却“成为若干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坏的根源”:

“美洲的发现给欧洲各种商品开辟了一个无穷的新市场,因而就有机会实行新的分工和提供新的技术,而在以前通商范围狭隘,大部分产品缺少市场的时候,这是决不会有的现象。劳动生产力改进了,欧洲各国的产品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也跟着增大了。欧洲的商品对美洲来说几乎都是新奇的,美洲的许多商品对欧洲来说也是新奇的。于是发生了一系列以前从未想到过的新的交易,它当然对旧大陆有利,但自然对新大陆也同样有利。由于欧洲人蛮横地侵害别人的权利,一件对所有国家本来都是有利的事情,却成为若干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坏的根源。[10]

   “劳动者的雇主即靠利润为生的人,构成第三个阶级。推动社会大部分有用劳动活动的,正是为追求利润而使用的资本。资本使用者的规划和设计,支配指导着劳动者的一切最重要动作。但他们这一切规划和设计,都是以利润为目标。利润率不象地祖和工资那样,随社会繁荣而上升,随社会衰退而下降。反之,它在富国自然低,在贫国自然高,而在迅速趋于没落的国家最高。因此,这一阶级的利益与一般社会利益的关系,就和其他两阶级不同。在这一阶级中,商人和制造业者通常是使用资本最大的两阶层。因为他们最富裕,所以最为社会所尊敬。他们终日从事规划与设计,自比大部分乡绅具有更敏锐的理解力。可是,因为他们通常为自己特殊事业的利益打算,而不为社会一般利益打算,所以,他们的判断,即使在最为公平(不总是如此)的场合,也是取决于关于前者的考虑,而很少取决于关于后者的考虑。他们比乡绅高明,与其说是由于他们更理解公众利益,倒不如说是由于他们更理解自身的特殊利益。由于这种比较优越的理解,他们往往利用乡绅的宽宏施行欺骗手段,使他老老实实地相信,他自身的利益不是公众利益,唯有他们的利益才是公众利益,并使他仅仅凭了这单纯而诚笃的信念,舍弃自己的利益和公众的利益,去迁就他们。其实,不论在哪一种商业或制造业上,商人的利益在若干方面往往和公众利益不同,有时甚或相反。扩张市场,缩小竞争,无疑是一般商人的利益。可是前者虽然往往对于公众有利,后者却总是和公众利益相反。缩小竞争,只会使商人的利润提高到自然的程度以上,而其余市民却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承受不合理的负担。因此,这一阶级所建议的任何新商业法规,都应当十分小心地加以考察。非小心翼翼地、抱着怀疑态度作了长期的仔细检查以后,决不应随便采用。因为他们这般人的利益,从来不是和公众利益完全一致。一般地说,他们的利益,在于欺骗公众,甚至在于压迫公众。事实上,公众亦常为他们所欺骗所压迫。”[11]

此刻,工商资本家们欺骗公众,压迫公众,何来自利利他呢?

何来“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性”呢?

“他们这般人的利益,从来不是和公众利益完全一致。一般地说,他们的利益,在于欺骗公众,甚至在于压迫公众。事实上,公众亦常为他们所欺骗所压迫。”

斯密大量直接揭露谴责私人追逐利益最大化时贪婪人性损人利己,伤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论述,西方经济学为何不据此说亚当斯密指出了“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矛盾的不和谐一致”呢?

不知斯密仅仅是关于个人逐利中可能产生的“自利利他现象”的描述,怎么就被萨缪尔森变成了是斯密在“ 《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指明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呢?

这显然与斯密的该论断本身相矛盾,与斯密的全面论述全面矛盾,当然与客观现实更是矛盾。

西方经济学的大师们在歪曲、阉割了亚当斯密的思想以后,将阉割与歪曲后的亚当斯密理论,制造成市场经济中私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和谐一致的完美神话广为传播。尽管萨缪尔森并非自由市场经济论者,而是一位混合经济论者,但是这个神话借助权威的萨缪尔森《经济学》教材在全世界青年经济学学子中广为流传,至今印到第18版,影响极大。

日本一桥大学名誉教授、细川内阁“经济改革研究会”委员、小渊内阁“经济战略”代理议长、索尼公司董事会议长,日本经济学家中谷岩在自己的忏悔之作《资本主义为什么会自我崩溃?新自由主义的忏悔》一书中记载,1969年在哈弗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时,他们每天阅读的各种专业文献资料超过1000多页:

“超强度的学习开始了。我被课程的进度和预先必读教材的数量之多(仅专业性强的文献每天就超过1000页)惊得天天目瞪口呆。”[12]

能在哈佛大学攻读博士的学生,当然都是智商一流的学生。但是“仅专业性强的文献每天就超过1000页”的阅读量,恐怕一目十行已经不行了。智商再高还有时间来思考、质疑理论的正确性、客观性吗?还有时间来与现实进行比较分析吗?

于是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 的神话经过这样填鸭式的教育,年轻的学者们已经失去了自我独立思考的时间,进而慢慢失去了独立分析的能力,再慢慢习惯于训练出来的理论思维模式去分析一切,最后“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这一神话就变成了这些未来经济学家们的信仰。

于是本来是思想学说的理论洗礼,就变成了理论洗脑。难怪我们总能看到有些食洋不化的所谓经济学家说他信仰自由的市场经济,而对自由市场经济造成的经济危机与社会灾难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一茬又一茬的最有优秀的青年经济学人就这样被培养成经济学家,他们坚定信仰自由市场经济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和谐一致的经济,是最合理完美的经济,打着亚当.斯密的旗号,在世界各国到处传经布道,再将这样的市场经济理论信仰变成许多国家的政策,也使诸如甚至像日本这样的许多国家经济思想理论薄弱的情况下,掉入了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美妙陷阱。

 

四、当代西方经济学制造的最大理论冤案

亚当.斯密明明白白的大量揭露与谴责了私人资本损人利己,伤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论证了私人资本与社会利益的矛盾性,为什么西方经济学家们却非得强说是亚当斯密论证了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呢?

是西方经济学家们没有看到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这些论述吗?

如果的确是没有看见斯密的这些论述,那么可见他们作学术研究的作风是何等的草率轻浮,以致如此武断地断章取义,扭曲阉割了斯密的思想,这是严重恶劣的学术腐败,其立论极其不严谨,强加给斯密的理论就是谎言。

但是,这很难令人相信。

因为当代被称为“经济学家”的,几乎都是西方经济学家。因此,这不是仅仅少数几位大师,而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分布在全世界各个国家,难道这么多人都没有看到亚当斯密的这些论述吗?

我认为大师们至少应该是熟读《国富论》的,因为《国富论》是被他们奉为西方经济学《圣经》的。牧师、神父们怎么可能不熟读《圣经》呢?

我认为所有的能够被称为经济学家的人们,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至少应该是通读过《国富论》的,这些高智商的信徒们怎么可能不通读呢?可知《国富论》是被他们奉为经济学《圣经》,经常引用来教导弟子,写论文专著,博取名利地位、攻击弹压论敌的,怎么可能不读呢?!

如果我们这样的判断成立,那么,如何解释西方经济学家们集体的无视或阉割他们尊为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的思想呢?

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也许他们自己知道。

希望无论是中国的西方经学家还是外国的西方经济学家们能够告诉人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不过,我确确知道的是,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西方经济学已经制造“亚当斯密在‘ 《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指明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所以,私有制与私有制下的自由市场经济就是最有效率的经济,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和谐一致的经济”这个经济学最大神话的同时,制造了经济学最大的冤案:

即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指明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的冤案。

 

我们前面引证的斯密的论证(后文还有斯密更加尖锐的揭露与谴责的引证)说明,亚当斯密并没有论证“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一致性”,反之,论证了公众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不一致性,大量揭露与谴责了资本损人利己,伤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不知亚当.斯密九泉之下作何感想?

更为可悲可怕可怖的是这种虚假害人自由市场经济中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和谐一致的完美神话还在继续流传,在毒害各国政府缴械投降,让各国国家经济思想不设防、政策不设防、经济不设防,彻底的自由化,国际私人资本集团长驱直入,疯狂掠夺他国人民的财富,毁人家国。

五、亚当斯密到底反对什么?

1、萨缪尔森说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预经济

西方经济学在论证自由市场经济的合理完美的时候,常常滥用权威来为自己观点作证。萨缪尔森也不例外,他说:

“斯密用几百页的篇幅抨击了政府数不胜数的干预蠢举。不妨回顾一下17世纪那些试图改进其产业的纺织行业的会长。当时城镇行会规定:‘如果纺织者要想用自己发明的方法织布,则应该首先取得行会中四个最年长的商人和四位最年长的纺织者的同意;其次还要经过城镇法官的准许,才可以使用一定数量和一定长度的纱线。’斯密辩驳说,这类约束——无论是由政府规定还是由垄断者提出,也无论是关于生产还是对外贸易——都会限制市场体系的正常运行,并最终损害工人和消费者的利益。”[13]

我本以为大师萨缪尔森说“斯密用几百页的篇幅抨击了政府数不胜数的干预蠢举”会信手拈来许多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预市场的有分量的论据,可是很失望。  因为他没有能够找出什么有力的论据。他提供的这个论据是根本不能证明他的的观点。

第一、阻止技术发明与创新的是市场中的不是政府,而是中世纪的同业行会。因为需要获得行会中最年长的四位商人和四位最年长的纺织者同意。最年长的商人和最年长的纺织者,他们恰恰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角,因此他们如果阻止技术进步们,与政府何干? 反之,这个案例恰恰证明阻止技术进步的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角们自己:一个个的私人。

第二、他举证是法官阻止技术进步。在西方立法、司法与行政三权分立国家,法官不属于行政系统,法官批准不批准是依法办事,并不能证明他就阻止技术进步。即使法官阻止了技术进步,他不属于政府,与政府何干?显然萨缪尔森混淆了政府与司法系统的概念。

 

由此可见,萨缪尔森所举的所谓事实论据完全文不对题,一点都不能证明“斯密用几百页的篇幅抨击了政府数不胜数的干预蠢举”。

 

2、斯密揭露谴责私人资本为了私人利益最大化胁迫政府与国会议员

斯密的确反对政府不当干预对经济的伤害。但在所谓几百页的抨击论述中,有的是反对政府官员的错误作法,有的是反对错误的立法,而大量反对的是一些大私人资本出于自私自利胁迫政府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政策,加害不听他们的话的正直的国会议员,反对他们对自由贸易的严重阻碍与破坏:

  “不能期望自由贸易在不列颠完全恢复,正如不能期望理想岛或乌托邦在不列颠设立一样。不仅公众的偏见,还有更难克服的许多个人的私利,是自由贸易完全恢复的不可抗拒的阻力。如果军队的将校,都象制造业者反对在国内市场增加竞争者人数的法律那样激烈和那样一致地反对缩小兵力,都象制造业者鼓动他们工人,以暴力攻击这种法律的提议者那样激烈和那样一致地鼓动他们的士兵,以暴力攻击缩减兵力的提议者,那末要想缩编军队,正如现在想在任何方面减缩我国制造业者既得的危害我们同胞的独占权同样危险。这种独占权,已经在那么大的程度上增加了某些制造业的人数,他们象一个过于庞大的常备军一样,不但可以胁迫政府,而且往往可以胁迫立法机关。赞助加强此种独占权提案的国会议员,不仅可获得理解贸易的佳誉,而且可在那一个以人数众多和财富庞大而占重要地位的阶级中,受到欢迎与拥护。反之,要是他反对这类提案,要是他有阻止这类提案的权力,那末,即使他被公认是最正直的人,有最高的地位,有最大的社会功绩,恐仍不免受最不名誉的侮辱与诽谤,不免受人身的攻击,而且有时有实际的危险,因为愤怒和失望的独占者,有时会以无理的暴行,加害于他。”[14]

显然这不是政府干预经济,恰恰是工商大资本家们绑架政府,胁迫政府动用国家权力来实现他们的私利。

私人资本或资本集团出于私利胁迫政府与国会不当干预经济,不仅存在于英国,也存在于所有资本主义的国家。不仅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还会如此。

2008年,美国华尔街金融资本制造了危及全球金融海啸后危及自身,却到国会要求国家出钱来拯救他们,他们骗到巨额的钱后首先不是用于恢复金融活动的正常运转,而是分发高管们巨额的奖金。

2011年美国国会两党为提高债务上限的令人作呕的政治作秀,难道不就是大资本利益集团胁迫政府与国会最经典的演出吗?

3、斯密认为,私人资本造成的危害比封建王公的危害还大

斯密认为,个人独占的垄断与胁迫政府干预市场造成的危害比封建王公大臣造成的危害还更大:

“国际通商与个人通商一样,原来应该是团结与友谊的保证,现在,却成为不和与仇恨的最大源泉。王公大臣们反复无常的野心,在这世纪及前世纪,对欧洲和平所造成的危害,并不大于商人和制造业者们狂妄的嫉妒心所造成的危害。人间支配者的暴力与不正,自古以来即是一种祸害。我认为,按照人事的性质,这种祸害是无法除去的。至于不是亦不应该是人间支配者的商人和制造业者们,其卑鄙的贪欲,其独占的精神,虽也许不能改正,但要不让他们扰乱别人的安宁,却是极其容易的。

最初发明这种原则传布这种原则的,无疑是独占的精神;最先倡导这种原则的人并不象后来信奉这种原则的人那么傻。在任何国家,人民大众的利益总在于而且必然在于,向售价最廉的人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各种物品。这个命题是非常明白的;费心思去证明它,倒是一种滑稽的事情。如果没有这班商人和制造业者自私自利的诡辩混淆了人们的常识,这亦不会成为什么问题。在这一点上,这班商人和制造业者的利益与人民大众的利益正相反。象同业组合内自由人的利益在于阻止国内居民雇用其他人而只雇用他们自己一样,这班商人和制造业者的利益,在于自己保有国内市场的独占权。因此,在英国,在欧洲大多数其他国家,对于几乎一切由外国商人输入的商品,都课以异常重税。因此,凡能输入本国,与本国制造品竞争的一切外国制造品,都课以高的关税,或禁止输入。因此,对于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的那些国家,换言之,对民族仇恨异常激烈的国家几乎一切货物的输入加以异常的限制。[15]

由于资本的独占垄断,葡萄牙人独占东印度贸易几乎达一百年之久,其他欧洲国家要把任何货物运到东印度去或从东印度购入任何货物,都须间接经过葡萄牙人之手。上世纪初叶荷兰人开始侵入东印度时,他们把全部东印度的商业交由一家独占公司经营。英国人、法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随后都仿效他们的先例,所以,欧洲任何大国都没有享受到对东印度自由贸易的利益。[16]

可见,正是葡萄牙人的垄断和英国人、法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仿效他们垄断,导致欧洲任何大国都没有享受到对东印度自由贸易的利益。

斯密反复指出,资本家们不仅如此独占,而且他们损人利己的卑鄙贪欲还危及国家之间的和平,这种危害不仅比王公大臣危害大,也比政治家们造成的危害还大,呼吁“商人和制造业者的独占观念和卑鄙贪欲,虽然无法改正,但至少别去扰乱人民的安宁”:  

国际通商,本应和人与人之间通商一样,是团结和友谊的保证;但是现在,却成为不和与仇恨的根源。在本世纪与上世纪,商人和制造业者狂妄的妒忌心对欧洲和平造成的危害,比政治家反复无常的野心造成的危害还大。商人和制造业者的独占观念和卑鄙贪欲,虽然无法改正,但至少别去扰乱人民的安宁。[17]

综上所引可见,斯密虽然承认个人追逐利润的时候往往会自利利他,同时也指出往往损人利己,危害社会。这种危害比王公贵族和政治家造成的损害还大,因此特别反对大资本垄断操控市场,胁迫政府与国会干预经济,伤害议员。 

通读《国富论》,看不到斯密关于所谓“自利利他”现象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原理”的论证,看不到斯密关于“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一致”的任何论证,反复看到的倒是斯密对个人逐利时不择手段,损人利己的揭露与谴责。

由此可见,对市场中普遍存在的这种私人损人利己,伤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任其放任自流,国家不予适度干涉,绝对不是斯密的本意与主张。

因此,强说斯密完全反对政府干预市场,主张放任自流的自由市场之说显然没有根据的。所谓斯密反对政府干预经济恰恰主要是反对少数工商大资本出于私利胁迫政府进行的干预。

综上所引可见,现代西方经济学强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那一段关于市场经济中私人资本常常产生自利利他现象的论述是斯密论证了“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的理论表面上是神话了亚当.斯密思想,其实质是阉割了亚当斯密的理论,是西方经济学制造的最大的理论冤案,是对亚当.斯密伟大人类精神的强暴。



[1] 本文是根据根据作者三十年研究,最近将出版的《冲破经济学危机——世界和谐共富论》中第四篇“市场论”中内容整理而成。

[2]  亚当.斯密 郭大力 王亚南 《国富论》第四篇 第二章 论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生产的货物

[3]  弗里德曼《自由的选择》导言 P.3。胡骑等译 商务印书馆  1982

[4]  保罗.萨缪尔森  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8  P.25萧琛主译 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1月第1

[5]  亚当.斯密 郭大力 王亚南 《国富论》第四篇 第二章 论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生产的货物

[6] 《管子》侈靡第三十五

[7] 《管子》揆度第七十八

[8]  参见作者拙作《管仲的王道政治经济学》。发表于20124月“爱思想”网站。在作者新开新浪博客中有原文。

[9]  亚当.斯密 郭大力 王亚南 《国富论》第四篇  第二章 论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生产的货物

[10]  亚当.斯密 郭大力 王亚南 《国富论》第四编第一章重商主义或重商主义者原理

[11] 亚当.斯密著 郭大力 王亚南 译《国富论》第十一章 论地租

[12] [] 中谷 岩《资本主义为什么会自我崩溃?新自由主义的忏悔》P.16。郑平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7

[13]保罗.萨缪尔森  《经济学》第18  P.26 萧琛主译 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1月第1

[14] 亚当.斯密著郭大力 王亚南 译《国富论》第四篇  第二章论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生产的货物

[15] 亚当.斯密《国富论》第四篇  第三章 论对其贸易的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我国的那些国家的各种货物的输入所加的异常限制 第一节 即使根据重商主义的原则,这种限制也不合理

[16] 亚当.斯密 郭大力 王亚南 《国富论》第四篇  第一章 论重商主义

[17] 亚当.斯密 郭大力 王亚南 《国富论》第四篇 论政治经济学体系 第三章 论对其贸易的差额被认为  不利于我国的那些国家的各种货物的输入所加的异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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