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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企林:论休谟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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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企林:论休谟经济学  


大卫·休谟(1711—1776)是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产生时期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克思说:“在1691到1752年这段时期,……这个出现了很多杰出思想家的时期,对研究政治经济学的逐渐产生来说是最重要的时期。”① 

1752年就是休谟出版《政治论丛》的年份。这部著作收录的一系列经济论文,如《论商业》、《论货币》、《论利息》、《论贸易平衡》、《论贸易的猜忌》等等在一定程度上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部联系,论证了“资本的理论,即现代社会结构的理论”②。

  休谟的经济理论的哲学基础是人性沦。休谟宣称,他的人性论是“一切科学唯一稳固的基础”(《人性论》引言),一切科学都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人的科学”,各门具体科学只是研究“人性”的某一方面。经济理论自然也不例外。休谟认为,“自私”和“贪欲”是人的本性,人们的欲望是劳动的唯一动机。一个人的劳动满足不了自己的多种欲望,这就引起了交换。人类的欲望超过了自然界的“稀少的供应”,这就导致了私人占有制度的产生。休谟把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和私人占有制度都归结为人类自然本性的结果,认为追求私利只要不威胁“公益”就不必加以限制。只是为了不使“自私”和“贪欲”同“公益”发生冲突,才有必要把私人利益的追求限制在对私人占有不构成威胁的范围之内。休谟的这种观点,无疑地反映了十八世纪发展成为资产阶级的中等市民的经济要求。

休谟撰写上述经济论文,是出于他所处的时代的需要,主要是反对重商主义的需要。按照美国学者雅各布·瓦伊纳在《亚当·斯密传》一书指南中的表述,大约在1748年至1758年间,当时的英、德等国学者以通信的方式开展了一场讨论,第一次提出是否有这样的“自然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国际经济会自然而然地保持平衡,如果平衡被打乱,不需要政府的广泛或有步骤的干预即可自行恢复;如果有这样的“自然的”过程,它又是如何起作用的。休谟参加了这场讨论,这些经济论文就是他参与讨论的副产品。这场讨论实际上就是反对重商主义的论战。当时英国正处于工场手工业的鼎盛时期,产业革命即将发生,英国工业资本的发展已经超过了商业资本,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外扩张的需要迫切要求克服重商主义体系的束缚,大力开展自由贸易。休谟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适应了这种需要。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7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343页。

  贯串于休谟的这些经济论文中的,是他的货币数量论。这种理论虽然是不科学的,但当时在实践上却具有反对重商主义的进步意义。

  货币数量论并非创始于休漠。早在1669年,法国学者让·博丹就在《对马莱斯特罗伊的谬沦的答复》一书中明确地把商品价格同货币数量联系了起来,用货币流通数量的变化来解释十六世纪西欧的价格波动。在博丹之后、休谟之前的近两个世纪里,西欧各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如已尔本、洛克等人对这个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休谟是十八世纪这一理论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尽管他的某些观点沿袭了他的同时代人①

  范德林特在《货币万能》一书中的表述②,他的货币数量论仍然具有一定的特色。在本书中,他从各个方面对这个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述,并由此出发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理论观点。

休谟认为:“一切东西的价格取决于商品与货币之间的比例,任何一方的重大变化都能引起同样的结果——价格的起伏。看来这是不言自明的原理。商品增加,价钱就便宜;货币增加,商品就涨价,反之,商品减少或货币减少也都具有相反的倾向。”(本书第36页)但是,商品价格上升或下降的原因不在于商品或货币绝对数量的变动,而在于进入市场的商品或货币数量的变动。在休谟看来,容藏中的货币数量和下打算投入市场的产品对于商品价格的变动并没有什么影响。他说,“如果铸币锁在箱子里,对于价格来说它就好象消灭了一样;如果商品堆在仓库和谷仓里,结果也会相同”。(本书第36页)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和商品从不“相遇”,从而也“互不影响”。据此,他又说,“流通中的货币与市场上的商品之间的比例决定着物价的贵贱。”(本书第37页)实际上,在考察商品和货币之间的数量关系时,他的主要着眼点是货币数量的变动对商品价格的影响,或者说,货币数量对于商品价格的决定作用。他反复强调,“商品的价格总是与货币的数量成比例的”(本书第29页);“超出同劳动和商品的正常比例来增加货币,只能使商人和制造业主要出更高的价格去购买这些东西。”(本书第31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将休谟的流通理论归结为以下三条原理:一、一国中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国内存在的货币量;二、一国中流通着的货币代表国内现有的所有商品。按照代表即货币的数量增加的比例,每个代表所代表的被代表物就有多有少:三、如果商品增加,商品的价格就降低,或货币的价值就提高。如果货币增加,那末,相反地,商品的价格就提高,货币的价值就降低。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50页。

②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260页。

  同早期的一些货币数量论者一样,休谟的货币数量论也建立在一种错误的假设上,即在进入流通过程以前商品没有价值,货币也没有价值,商品和货币二者只是在流通过程中形成一定的数量关系,即流通中的一堆商品和流通中的一堆货币相交换。休谟认为,货币不过是单纯的价值符号。他说,“十分明显,货币只是一种代表劳动和商品的象征,一种评价和估计劳动和商品的方法”,“一种交换的通用手段”(本书第32、37页)。在他看来,一定量的商品同一定量的货币只是在流通过程中相比较,它们才取得各自的价格或价值;他将货币的这种价值称为“主要是虚构的价值”。在休谟所处的时代,金属流通依然是流通的支配形式,因此他将金属货币理解为铸币,而将金属铸市理解为单纯的价值符号,并按照价值符号的流通规律认定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量,是很自然的。然而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休谟不了解,货币不仅仅是劳动和商品的代表,它同商品一样,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内在价值,在金银作为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时,它们只有代表具有一定价值量的金量,才能成为价值符号,货币(商品也是一样)如果不先具有内在价值,就根本不能进入流通领域,在流通过程中它同商品相比较时表现的“价值”,只是它的相对价值。商品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反映着商品价值和货币价值的关系,如果商品的价值和货币的价值都不变,则货币数量的增加决不会引起商品价格的提高,而只会使超出流通所必需的数量的那部分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休谟看不到这些,表明他丝毫不懂得价值,因而完全不了解贵金属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

货币数量论的错误还在于,它颠倒了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关系,从而也曲解了货币流通量与商品价格的关系。休谟不了解,货币所以具有流通手段的职能,是因为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表现着其他商品的价值。因此,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实际上只是商品本身的形式的运动。商品流通是货币流通的基础,货币流通实质上是商品流通的反映或表现。货币的不断运动服从于商品交换的需要,是为了实现各种商品的价格。这就在流通过程中形成了如下的规律: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首先取决于侍实现的商品价格总额,即流通中的商品量与商品价格水平的乘积,同时也取决于货币的流通速度。在使用金属货币的情况下,可以说,商品价格决定货币流通量。然而,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商品在流通中的运动不过是瞬息间的要素,而在流通中不息奔走却成为货币的职能。”①商品流通的这种性质造成了一种假象,即虽然货币运动只是商品流通的表现,但是看起来商品流通反而只是货币运动的结果。休谟同其他的货币数量论者一样为这种假象所迷惑,不能正确理解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关系,自然也就不可能摆正货币流通量与商品价格的关系。

①《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91页。

  从历史背景看,休谟提出他的货币数量论,是由于对美洲矿山发现以来随着金属货币量的增加而发生的商品价格的提高作了表面的、片面的考察。十六、十七世纪,由于美洲金银矿的发现以及开采金银矿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金银产量剧增,价值降低。十八世纪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黄金平均产量比十八世纪头三十年增加一倍,比十七世纪增加两倍。价值大为降低的金银涌进欧洲,使得物价普遍高涨。这种情况使人们产生了错觉,似乎物价高涨是由于充当流通手段的金银愈益增多。休谟同样陷入了这种错觉。在研究商品价格和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之间的关系时,他忽视了金银价值降低的事实,也没有注意掌握可靠的商品价格史资料,以及关于通货的膨胀和紧缩、贵金属的进口和出口等方面的统计材料。这样,他就只能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表面现象作出错误的论断。作为哲学家,休谟反对将片面观察到的事实说戍是一般原理,而作为货币理论家,他显然忘记了自己的这个观点。

休谟的货币数量论不同于范德林特的一点是,他从欧洲各国特别是法国的情况中看到,商品价格上涨虽然是金银增加的必然后果,但它不是紧跟着金银的增加而发生的,而是要在一段时间之后,即等到货币流通到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人都感受到这种影响时才会出现。他认为,在这一期间,由于金银的增加,欧洲各国的工业部有发展。他说:“自从美洲发现了金银矿,不光矿主,连欧洲各国的生产情绪都普遍高涨;这种劲头的形成,除了别的原因,把它归之于金银的增加,是不过分的。”(本书第32页);“追溯货币在全体国民中流通的过程是很容易的,我们将看到:货币在提高劳动价格之前,必然首先刺激每个人的勤勉心。”(本书第33页)这就是说,贵金属的贬值要经历一个商品价格逐渐平衡的漫长过程,直到最后才影响劳动价格,即提高工资,在这种影响发生以前,必然首先刺激人们的“生产情绪”,也就是激励工业家和商人发展工商业的“勤勉心”,使他们在贵金属贬值过程中靠牺牲工人得到更多的利润。马克思肯定了的这个“发现”的正确性,同时也指出,休谟将贵金属的任何增加都同它的贬值混为一谈(这是由于他不了解贵金属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因而不能深入地考虑这样的问题,即在货币材料的价值既定的情况下,贵金属货币数量的增加是否影响和怎样影响商品的价格。

①《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91页。

  休谟的货币数量论所具有的反对重商主义的进步意义,从他对于晚期重商主义的中心学说贸易差额论的批判中可以明已地看出。贸易差额论者基于金银是一国真正的财富的观点,主张一国在对外贸易中采取各种政策措施使出口超过进口,获得顺差,以使更多的金银流入本国。在《论货币》、《论贸易平衡》等文中,休谟从自己的流通理论出发,研究了一国贸易平衡、货币数量和一般价格水平之间的关系,考察了货币和商品之间的数量关系发生变化的社会影响,批判了贸易差额论者的观点。他认为:

  第一,“货币……只是人们约定用以便利商品交换的一种工具。它不是贸易机器上的齿轮,而是一种使齿轮的转动更加平滑自如的润滑油”(本书第29页);而“劳动产品的储备……乃是一切实力和财富的根本”(本书第34页),“臣民,只要拥有大量的商品,就是富裕幸福的;……与贵金属之多寡无关”(本书第35页)。从这里可以看到,他对于货币职能和财富内容的认识,远比贸易差额论者深刻。

  第二,商品的价格总是与货币的数量成比例,因此,“如果我们单就一个国家来看,那未,用来计算或用来代表商品的铸币不论多少,都不会产生任何好的或坏的影响”(本书第32页):但是,“货币一多,百物腾贵,这是亦步亦趋、形影不离地伴随着老牌商业的一,种不利情况;而较穷的国家却可以在一切国外市场上,以低于较富国家的价格进行销售,从而限制了老牌商业在各国的活动范围。”(本书第30页)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一国物价上涨对国内和对对外贸易的影响不同,货币过乡不利于同外国的竞争,因而贸易差额论者单纯追逐货币是错误的。

  第三,担心贸易会使金银大量外流,“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毫无根据的记忧。担心钱币会离开一个有人力有工业的国家,就象担心所有的泉温和江河会干涸一样。”(本书第53页)在所有的毗邻国家里,货币同商品、劳动、工业与技艺始终大体相称。货币的积聚只要超过其应有的水平就不可能不流动,一如任何一处水位升高,升高处的引力就会失去平衡,必须降低,直到取得平衡为止。货币量多了,物价就上涨,廉价商品就将由国外涌进,使货币流出。如果货币流出过多,商品价格因而低落,则将增强工业制品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货币回流,直到货币同商品、劳动、工业与技艺之间的比例恢复均衡为止。付漠这样表述他的这一观点:“假设英国全部货币的五分之四在一夜之间消失了,就货币量的情况来看,就同倒退到哈里王朝和爱德华王朝时期一样,那未结果又会怎么样呢?一同劳动和商品的价格不见得不会相应下降吧?各种物品的售价未必不会象在那两个王朝时期一样便宜吧?那时候还有哪个国家能在国外市场上同我们争夺呢?或者胆敢以同样的价格(这种价格会给我们提供足够的利润)来从事海运和销售工业品呢亨在这种情况下,弥补我们已失去的那些货币量并赶上所有毗邻国家的水平,准是用不了多久吧?一旦我们达到了这些目标,我们马上就丧失廉价劳动和商品的有利条件,我们的殷实宫足使货币的进一步流入停顿下来。”(本书第54页)因此,一国经济既不会长期保持贸易逆差,也不可能长期保持贸易顺差,由于货币数量和商品价格在国际贸易中的相互作用,贸易将自动地趋于平衡。贸易差额论者力求永远保持贸易顺差,是徒劳的。

  作为古典经济学产生时期的代表人物之一,休谟自然也不免受到他所反对的重商主义的影响。例如,他在《论货币》一文中说:“一个货币在减少的国家确实要比当时货币虽不多却在上升的国家贫弱。”(本书第34页)休谟的这一说法,带有明显的重商主义印记。但是,我们不能过高估计重商主义对休谟的影响,更不能同意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关于休谟“还不失为一个重商主义者”的论断。

  在批判贸易差额论的过程中,休谟展开了他的国际贸易理论,申述了自己的自由贸易主张。其基本内容为:

  1.各国的才能、气候和土壤等自然条件不同,从而各国大都拥有根据本身的优势生产的主要产品,但任何同家的技艺和工业部不可能改进得那样精良,以致对他国无所需求。欲望的多样化使得人们总是向往获得一切尽善尽美的商品。这就为各国之间的交流通商提供了稳固的基础。

  2.各国从进行商品交换发展到相互交换技术成果,将直接促进各国产业的发展。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3.开展国际贸易,将发展各国之间的自由竞争,从而促使各国改进经营和技术,在本国生产出尽可能完美的商品。休谟说:“各国之间你追我赶的竞争……会使各自的工业蓬勃发展”(本书第71页)。

  4.“国内工业的发展为对外贸易奠定了基础。当国内市场堆积着大批精致的商品时,总会有一部分商品可以出口牟利。”(本书第70页)因此,重要的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对外贸易出超,防止逆差,而是要保持人力,发展工业和技艺。

  综上所述,休谟认为,通过国际贸易和自由竞争,各国之间的经济利益可以协调地发展。他说:“一般他说,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业发展和财富增长,非但无损于、而且有助于所有邻国的商业发展和财富增长”(本书第69页)。

  基于上述看法,休谟主张发展自由贸易,反对禁止货币输出和谷物出口,反对在贸易方面设置无数的障碍和关税,并认为人们出于“任何国家不牺牲毗邻各国就不能繁荣”的猜忌心理而强行限制对外贸易是错误的。然而,他提出:“不能把对外国商品征收的各种关税一律看作偏见或无用之举”(本书第67页)。他认为,凡属有利于扶植、发展国内产业的关税或保护措施,都是正当的、必要的。这表明,他的自由贸易理论不象范德林特那样勇敢和彻底。

  休谟的货币数量论和以这一理论为依据提出的国际贸易理论,就其实质而言是为当时的英国统治世界服务的。十八世纪中叶,英国的资本主义不仅在工业上已经超过了西欧各国,而且在农业上也有了长足的进展。各部闩技艺的改进,分工的发展,成本的降低等等,大大提高了英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能力,也进一步产生了扩展国外市场的需要。休谟的这些经济理论为反对宜商主义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工具,更为英国资本主义对外扩张的要求作了理论上的论证,因而受到了英国资产阶级的赞赏。但是,从客观上说,休谟的一些理论观点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进一步扩大国际分工,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国际化,在国际范围内发展社会生产力。

  当然,也应当看到,休谟着力渲染的只是国际贸易有利于贸易参加国的经济发展这一方面,至于资本主义发展程度高的国家在自由贸易中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带来损害这一方面,休谟则矢口否认。

  除上述问题以外,本书在《论利息》一章及其他地方着力论述了利息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他的表述越出了自己的货币数量论所限定的范围,同一些货币数量论者的见解相比也颇有进展。

  继马西之后,休谟对洛克关于利息的观点提出了异议。洛克认为,正象地租率的高低是受土地量限制的一样,利息率的高低是受货币量限制的。这种看法混同了货币和借贷资本,将货币的供求状况当成了利息率高低的决定因素。休谟针锋相对地指出:“利息率并不取决于贵金属数量的多寡”,“想从一国所有的金银量的多寡中寻找利息率涨落的原因,实在是徒劳的。”(本书第42页)他着重论证了货币的价值对利息率的高低不发生影响。他说:“既然……金属货币基本上被当作代表物,那未不论其形状大小、数量多寡以及重量颜色如何,都下会使货币的真实价值或利息产生任何改变。同样的利息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着与本金相应的同样比例。假如你以百分之五的利率借给我那么些劳动和商品,你就会收回相应的劳动和商品,不论是以金市还是银市来代表,也不论是以磅或盎司来计算。”(本书第42页)换句话说,在利息和货币资本之间的比率已知的情况下,用货币表示的利息的价值和用货币表示的资本的价值会随货币价值的升降而升降,所以货币的价值不会影响利息率水平。在本书中,休谟还用一些实例有力地反驳了洛克的利息由流通中的货币量调节的观点。

  休谟认识到,利息率的高低取决于借贷资本的供给和需求,尽管借贷资本是由货币代表的。他说:“商业的扩展产生官商,使货币所有者增加。商人有了大笔的资本,不管这些资本是由少量的铸币还是由大量的铸市代表,都必然要常常发生这种情况:当他们倦于经商,或者他们的后代不喜欢式没有才干经商的时候,有很大一部分资本就自然地寻求一个常年的可靠的收入。供应多了就使价格降低,使放债人接受低利息。”(本书第47页)如果没有商业将钱币聚集成大宗的资金,而地主的挥霍浪费又产生着持久的借贷需求,则在这样的国家,借贷者与放债人之间的比例必然严重失调,利息率也就会相应提高。这些话的意思很清楚:借贷资本供应过多将使利息卒下降,供不应求则将使利息率上升。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率是利息量同贷出的货币资本之间的比率,在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它的高低以借贷资本的供求关系为转移。显然,休谟以粗俗的形式说出了这一点。

  休谟没有将借贷资本的供求状况当作决定利息率高低的唯一因素。他将利息同利润联系起来研究,认为二者密切相关。他说,在可以得到高利息的地方,没有人会以低利润为满足,而在可以得到高利润的地方,也没有人会以低利息为满足。具体地说,高利息的原因除了借贷需求大和满足这种需求的财富少这两点以外,还在于经商的利润高,低利息的原因则除了借贷需求小和满足这种需求的财富多这两点以外,还在于经商的利润低。这就是说,利润率的高低影响着利息卒的涨落。这表明,休谟同马西一样看出了利息取决于利润。他也将利润看作利息的基础,将利息看作利润的派生形式。

  在配第、诺思、洛克等人那里,由于他们所处的时代资本主义发展程度较低,他们往往将地租看作剩余价值的正常形式,将利息当作派生形式从地租引出,并将利息同地租并列以论证利息的合理性。马克思曾指出,这是资本起来反抗土地所有权的最初形式。土地所有者注意到,利息下降,土地的价格就上升;在地租量已定时,土地价格的升降就同利息率的高低戍反比。因此,他们要求国家对利息作强制性的调整,即用法律来压低利息。配第、诺思、洛克等人维护高利贷者而反对土地所有者,他们提倡利息自由,实际上是主张高利息,这在当时是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因为高利贷,即土地 所有者的一部分收入转入高利贷者手中,是资本积累的主要手段之一。随着工场手工业的蓬勃发展,借贷资本或生息资本日益从属于产业资本,利息不是从地租派生出来,而是从利润派生出来的事实逐步明显地表现出来。然而,在休谟生活的年代流行的观念依然是:借贷资本或生息资本不是从产业资本这一资本主义关系的基本形式派生的,利息也不是利润的一部分,它们都是作为独立形式存在的。而产业资本的利益则要求借贷资本或生息资本完全从属于自己,将它转化为自己派生的或特殊的职能,并将利息限定为利润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说明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马克思明确肯定了这一点,他指出:“直到十八世纪中叶,利息只是总利润的一部分这个事实,才(被马西,在他之后又被休谟)发现,而且竟然需要有这样一种发现。”①为了维护产业资本的利益,休谟还主张低利息,他说:“低利息是说明一个国家繁荣状况的最可靠的标志”(本书第41页),并反复论证了低利息与工业发展的关系。这种主张对于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显然也具有积极作用。

  关于利润率与利息率高低的原因,休谟的如下观点也值得重视。他认为,高利润和高利息“正是商业和工业不够发达、而不是缺乏金银的充分证明”,低利润和低利息则“是由于工商业的发展、而不是金银量的增加所促成的”(本书第43页)。在对此作具体论证的时候,他侧重于用资本积累和竞争来说明利润率下降的必然性。这表明,他已经看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会导致利润卒的下降,从而导致利息率的下降。

  但是,对于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的观点,休谟的态度不如马西坚决和明确。有时休谟又认为,利润和利息虽然相互有关,但是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②

关系,他说:“研究低利息和低利润这两种情况中,究竟哪一个是原因,哪一个是结果,是没有用处的。两者都是从大大扩展了的商业中产生的,并且彼此促进……大大扩展了的商业产生大量资本,因此,它既降低利息又降低利润;每当它降低利息的时候,总有利润的相应降低来促进它,反之也是一样。”(本书第48页)这种说法显然离开了利息率由利润卒决定或调节的观点。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22—423页。

②马西在《论决定自然利息率的原因》一书中宣称:”因为人们为了使用他们所借的东西而作为利息支付的,是所借的东西能够生产的利润的一部儿所以这个利息总是由利润调节。”

  在本书若干地方,休谟隐约地提到了“商业利润”或利润的源泉问题。例如,他说:“制造商们不断辗转迁徙,……只要哪里有廉价的食物和劳动力,他们就飞向哪里”(本书第30页);“在……交易事务中,会有相当一部分商品和劳动(农产品)归商人所有,这是他们应得的报酬,是必要而且合理的”(本书第45页)。从这里可以看到,他已经意识到利润同劳动者的劳动、劳动价格有关。但是,总的说来,他很少谈到这个问题。因此,尽管他很早注意到利润这一经济范畴并对它进行了一些分析,他在剩余价值理论上仍未能有较大的建树。

  对于赋税问题,休谟在《论赋税》一章中也有所论列。十八世纪内,英国人民一直在激烈反对罗伯特·沃尔波尔推行了多年的间接税制度,因为它只是有利于土地所有者和富人,而对广大劳动者则是沉重的负担。休谟完全站在土地所有者和富人一边,力图维护这个制度。他提出,对黎民百姓的消费品征税,在征收得当的情况下,可以使人们克制物欲,崇尚节俭,养成勤劳的习惯,并迫使穷人提高生产积极性,完成更多的工作,以保持原先的生活水平;只是在下述情况下,消费税才算征收失当,即:“如果工匠不能以更加勤勉和节俭而又不提高劳动价格的方法,来交纳消费税,那末它们实际上应该说是很重的,是很丁合理的。”(本书第76页)他更明确地说,用节衣缩食、增加劳动这两种“开源节流”的办法使工匠得以交纳税金,“同提高工匠工资的办法相比,是较便可行、十分自然的”(本书第76页)。他反对减少制造商的利润以减轻劳动者的负担,也反对将这种税负转嫁给商人和地主。在当时,间接税既是英国辉格党寡头统治的重要财源,又是资本加速积累的方便措施,休谟作为辉格党寡头统治的热烈拥护者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既得利益昔,称颂这个制度的确是“十分自然的”,然而如此赤裸裸地反对劳动者的利益,在古典经济学家中却是罕见的。

无论如何,“休谟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也还是一位值得尊重的人物”(马克思语)。对于休谟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产生过程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恩格斯也作了肯定的评价。休谟的经济论著对于当时英国的知识界曾经发生广泛的影响,坎南在整理出版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的讲稿时曾说,斯密写这些讲稿时大量利用了休谟的经济论文。马克思在批判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创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对于休谟的经济理论给予了应有的注意。他从休谟论利息的著述中作了大量的摘录,井在撰述自己的利息理论时加以利用,可见休谟的利息理论对于马克思的利息理论的创立起过一定的作用。再就货币理论而言,马克思的货币理论是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的“第一个详尽无遗的货币理论”。对马克思来说,批判资产阶级货币理论的过程和制定①自己的货币理论的过程,是一个统一的研究过程。要透彻地弄清楚货币的起源、本质和职能,要科学地揭示出金属货币流通规律和纸币流通规律,就必须对已经成为科学研究的障碍的包括货币数量论在内的资产阶级货币理论进行批判,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标志着马克思货币理沦完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休谟货币数量论的评述费了那么多的笔墨。就这个意义来说,批判休谟货币理论的过程,从一个方面促进了马克思货币理论制定过程的完成。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2页。

在现代西方经济学家们致力于“复兴”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热潮中,休谟的经济理论也受到了他们的重视。一些人利用休谟的货币数量论进一步论证现代货币数量论,一些人则利用休谟的国际贸易理论来“充实”和“发展”国际经济学,论证资本帝国主义对外扩张的经济贸易政策。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的学者也在对休谟的经济理论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例如对于休谟的《人性论》和《政治论文集》中的一些经济论文之间的思想联系的研究),提出了若千值得注意的见解①。

  因此,无论从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还是从了解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动向的角度看,认真研究休谟的经济理论,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①如日本《经济研究》1982年4月号所载大野精三郎著《休谟对市社会的系统认识》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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