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何新:全球领导权体现于治外法权——所谓”长臂管辖权“?! 各路公知又在摇唇鼓舌,为国人普及美国法律知识,以论证美国加拿大抓捕任孟某的合法性。 呵呵,哈哈,混账透顶! 其实根本不必去关注讨论孟案那些具体细节。 此案的根本关键是一个问题: 一一中国政府和国民今后应该不应该接受美国对于世界的治外法权? 或者更简单说也就是一句话 一一中国政府今后是否接受以孟案为标志的这个案例和事实——美国法庭可否拥有在世界任何地点,根据美国的法律,跨国抓捕中国国民的权力。 这也就是公知精英正在卖力推销,欲使之合法化、常态化的所谓”长臂管辖权”。 作为吃瓜群众,你们接受吗? 全世界都在看。 孟氏这个事件将成为当代历史的一个分界线,一个标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