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札记:中国古今天文历法之演变
《宋史·律历志》:“古者帝王之治天下,以律历为先;儒者之通天人,至律历而止。历以数始,数自律生,故律历既正,寒暑以节,岁功以成,民事以序,庶绩以凝,万事根本由兹立焉。”
上古有太阳历法,也有太阴历法,也有观测气象物候的乾坤历(《易经》历法)。
夏、商、周时期的历法,有所谓的“三正历”。
三正历,不仅岁首不同,季节划分也不同(有雨旱或春秋两季,或四个季节),每年月数也不同(10个月或11、12、13甚至更多个月)。
到战国时期,人们根据一回归年为356又1/4天的发现,创制“四分历”,即确立四季历法。但是,一些大国因地区不同,时序物候差异,或各颁布自己的历法,而有秦历、楚历、齐历之别。
《四分历》的误差积累渐大,到汉武帝太初元年,时序严重错乱。汉武帝乃命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对《四分历》做了一次大的修订,制订为《太初历》。
《太初历》正式将“二十四节气”编入其中,明确一年为12个月,形成了“阴阳合历”的格局,基本确立了中国传统历法的体系。
此后,历朝历代多次改历。其中影响最大的为四次,分别是:唐代的《大衍历》、元代的《授时历》、明代《崇祯历》以及康熙的时宪历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四次改历都曾吸收西域天文学观测及计算,都与外来文明的影响有关。
例如,唐代一行修订《大衍历》借助了北印度的天文学。一行的老师是印度僧人善无畏。善无畏及一行在《开元占经》中记录了印度天文学的《九执历》。
发源于尼泊尔、克什米尔的佛教传到中国以后,通过西域进入中国,秦汉以后在中国盛行。伴随着佛教的传播,古代克什米尔、印度河地区的文化和天文学传到了中国。
在隋唐之际,有多位来自克什米尔、印度的天文家在朝廷的司天监供职。
开元年间,中天竺高僧善无畏来到长安后,建立了中土密宗。善无畏秘传天文历法给弟子一行法师。
后来,一行受朝廷命制定大衍历。大衍历记录了太阳周年运动规律,标志着中国古代历法体系的成熟,并对后来的历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此后,五代及宋代又多次重修历法。
元朝蒙古军队三次西征,大批“色目人”进入中国。回回天文历法也于此时传入到中国。
公元1263年,元世祖忽必烈设立“回回星历司”,招聘阿拉伯天文历法专家主持天文历法事务。
回回历法是以月相纪时的“阴历”。结合回回历法,郭守敬编撰了元代的《授时历》。
《授时历》是我国古代天文历法的又一座高峰,继承中国本土历法同时吸取了回回历法的知识,比原先的历法更为精准。
明朝建国后,在元代《授时历》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制定了《大统历》。
明末,西方传教士进入中国,给中国带来了欧洲的天文历法知识。
徐光启借助汤若望等传教士,用“西洋新法”,编修了《崇祯新历》。
清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礼部提出:“定鼎燕京,应颁宝历。据钦天监称,改用新法推注已成,请易新名。伏候钦定,以便颁行”。
随后清廷发布摄政王多尔衮谕令,依据耶稣会士汤若望呈《西洋新法历书》(即原明《崇祯历书》)修订的“新法正历”,作为新王朝的法定历书,以《时宪历》之名颁行天下。
《时宪历》是阴阳历法,在康熙一朝进一步修订完善,颁行中国。达到传统历法的最高峰。
现在使用的农历,是由南京紫金山天文台颁布的,称为《紫金历》。它基本延续了清代的《时宪历》的历法。
紫金历从中华民国十八年(1929)启用,延续至今,当时称夏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宣布沿用民国时的西方格里历(现行公历),采用公元纪年法,但也恢复和保留了传统夏历在民间的使用。
夏历采用干支纪年,两历并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夏历正式称为农历。
【清朝康熙年间的历法之争】
顺治十四年(1657),钦天监前回回科明炫奏新法之误,请“复立回回科,以存绝学”。新安卫官生杨光先进《摘谬论》、《选择议》,攻击新历法。
康熙三年(1664),杨光先复上《请诛邪教状》,罗织罪名,诬陷汤若望等耶稣会士谋反。翌年朝廷判汤若望等迟凌及处斩。其中一条最重要罪名,是时宪历公然宣称为依据西洋历法。但在汤若望预定的行刑之日,京师发生地震,震动朝野。于是汤氏被康熙特赦,只杀了李祖白等5名钦天监官员,“时宪历”亦遭废止。
此后杨光先乃出任钦天监正,吴明煊(明炫之弟)为监副,以回回历法为据“复用大统旧术”。行之数年,节气物候误差日大。持新法之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等,遂与持旧法之杨光先等交争不已。
康熙七年(1668)十一月,康熙派钦差察勘两造实际观测,证明新历法优准于旧历法。于是杨光先被革职,拟斩首,后以年老而遭赦免,改流放边疆。
康熙任南怀仁为钦天监副,于康熙九年(1670)全国复行依据西洋新法推算的时宪历。
此历法流传到今天,小有修订,即今日的所谓农历、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