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近期关于改革的两大重要表述
一、习近平:凡属重大改革都要 于法有据!
2014年03月01日 08:45来源: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2月28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还有7年时间。起跑决定后程。
习近平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
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要注重改革举措的配套衔接,注重分类推进,强化任务落实,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不允许法治轨道之外改革试点”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负责人表示,今后立法将对改革起到引领作用,党中央有了政治决策之后,要先立法后推行,确保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不允许再存在法治轨道之外的改革试点。过去的立法模式,通常是先试点,总结经验之后上升为法律,立法是为了总结和巩固改革经验。但这种模式将成为历史。
该负责人说,立法将引领改革,先立法、后改革,即便是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也要先有法。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一切改革举措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二、习总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讲话 遭部分媒体"过滤、和谐"
3月5日下午,习近平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表示,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
3月9日18:09新华社新浪官方微博“新华视点”发表微博,习近平9日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再次谈国企改革问题。
习近平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
在主流媒体和改革精英们一再鼓噪“国企私有化”,各地逐步开展对国企的“深化改革”形势下,习总的这个表态,引发极大关注和热议。
【附注】
新华网9日19:12发表了通稿《习近平谈三严三实》,报道了习近平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情况,其中,习总关于国企改革的这段讲话已被消除。
央视《新闻联播》晚上7点播出时,播发的是新华网的通稿,同样“隐去”了这段讲话:
关于习总此段重要讲话和表态,光天化日之下被选择性“过滤”掉,引起网友和学者的关注和热议。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