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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珍贵资料】 敦煌写本《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因明入正理论后疏》〖墨迹彩色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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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因明入正理论略抄》、《因明入正理论后疏》,是弥足珍贵的敦煌遗书之一,在中国书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但其原本彩色资料却很鲜见。有缘得之,公诸同好,以助墨海同游之乐。
华东师大中文系教授、中国玄奘类研究中心研究员、学者沈剑英先生于此卷研讨颇多,收获甚丰。在此我就不多赘言,请看沈先生研究成果吧。



唐淨眼因明疏抄的敦煌寫卷
作者:沈 劍 英 2009年04月11日

一、敦煌發現淨眼所撰的兩種因明寫卷
  淨眼法師係唐慈門寺沙門,亦玄奘門下大德,身世不詳。他對玄奘所傳之因明深有研究,撰有《因明正理門論疏》、《因明入正理論略抄》和《因明入正理論後疏》。這三種因明疏抄早在唐代即已由遣唐日僧傳回東瀛,如完成於西元914年(後樑乾化四年)的《華嚴宗章疏並因明錄》(日釋圓超撰)就記有淨眼所撰《理門疏》三卷。[1]後來日釋藏俊的《注進法相宗章疏》除記有淨眼《理門論疏》三卷外,更記有淨眼《因明入正理論別義抄》(或直云《抄》)一卷。[2]日釋永超的《東域傳燈目錄》則除記有上述兩種疏抄外,更記有《因明入正理論疏》一卷。[3]在以上三種疏抄中,《理門論疏》三卷已亡佚,《因明入正理論別義抄》當即《因明入正理論略抄》,《因明入正理論疏》當即《因明入正理論後疏》。在日釋善珠《明燈抄》和藏俊《大疏抄》等因明疏抄中時見引錄《略抄》文字,亦見引述《後疏》中語。然傳至日域之《略抄》與《後疏》最終亦散佚不存。
  在中國,唐代因明隨慈恩宗的興起勃然而興,復隨慈恩宗的衰落而漸趨式微,後又經會昌滅佛之劫和唐末、五代時期的戰亂兵燹,佛教典籍損毀甚多,因明論疏湮滅更甚,淨眼諸疏亦皆遁跡不聞。直至清末發現敦煌藏經洞,淨眼法師的《略抄》與《後疏》寫卷才重現於世。然二疏的寫卷與其他許多寫卷一起被法國漢學家伯希和(Paul Pelliot1878-1945)於20世紀初從敦煌取走,現藏於法國國立圖書館。
  《略抄》與《後疏》合為一個寫卷,寫卷的前半部是《略抄》,後半部是《後疏》。此寫卷除卷首殘破外,保存基本完好,現存954行,共計25842字。其中《略抄》為446行,計12478字;《後疏》為508行,計13364字。此卷全長1396.4釐米,高約29釐米。通卷由佚名草書高手一人所寫,且落筆審慎,脫誤塗改之處不多。
  此寫卷產生的年代當與淨眼撰成《略抄》與《後疏》的年代相去不遠,即初唐時期。這一點從其所書草字帶有隸意可以推知,主要表現在字間不連綿,與章草的風格接近,然而又與章草不甚相同,即書寫時已不分波磔,這是今草在普及過程中未能完全擺脫章草影響的一種特殊風格。雖然今草早在東晉二王時代即已形成,但其時章草的勢力仍然很大,後來章草逐漸向今草靠近,便有了寫卷中今、章相融的草書風格,這種風格的草書大概延續的時間不會太長。加上淨眼的因明疏抄在唐代流傳的時間也不長,所以此寫卷產生的年代當在初唐時期,至遲當不會晚于盛唐。
  二、《略抄》的著者及寫作背景
  由於年代久遠,寫卷在敦煌藏經洞沉睡了一千三百年左右,其外層自然朽蝕,致使《略抄》卷首殘損,不僅殘損了篇名和撰者名號,亦殘損了一些文字。無篇名倒無妨,尚有尾題可資瞭解,無撰號則不知著者為何人,令人一時難明此篇的寫作背景。幸而在日釋善珠的《明燈抄》,藏俊的《大疏抄》等著作中引錄了《略抄》中的一些文句,並明言係淨眼法師所云,從而可以確定,《略抄》的著者是淨眼法師。[4]如《明燈抄》卷一本云:
  眼法師云:西方內道、外道一百餘部,皆申立破之義,總號因明。[5]
  又《明燈抄》卷一末云:
  眼法師云:西方內道、外道,總有一百餘部,皆申立破之義,總號因明。[6]
  《大疏抄》據此亦云:
  眼法師云:西方內道、外道一百餘部,皆申立破之義,總號因明。[7]
  這幾處引文可見於《略抄》寫本第13~15行:
  言通名者,且西方內道、外道總有一百餘部,皆申立破之義,總號因明,雖是五明之中別名,仍是一明之中通號也。
  從上述引例來看,《略抄》為淨眼所作當無疑義了。更何況在《明燈抄》和《大疏抄》裏還有多處引文明確申明係淨眼所云,而查檢原文,亦大都出自《略抄》。這一點留待下文比照,此不贅述。
  確定了《略抄》的著者為淨眼以後,就可以對《略抄》的寫作背景作一些分析了。
  玄奘於貞觀二十一年(647)在長安弘福寺譯出商羯羅主的《入正理論》以後,又於貞觀二十三年(649)在慈恩寺譯出陳那的《正理門論》。商羯羅主的《入正理論》是詮釋陳那《正理門論》的邏輯體係的,此論篇幅不長,然對陳那早期的邏輯體係闡說精當,層次分明,因此深受奘門弟子推崇。在玄奘譯傳宣導之下,諸大德紛紛依據玄奘口義,結合各自的理解,競造文疏。如神泰、靖邁、明覺、文軌、文備、玄應、定賓、靈雋、淨眼、璧公、窺基、利涉、玄範、順憬、勝莊等均撰有《因明入正理論》的文疏。諸師雖同稟玄奘,然執見並不一致,甚至時有所諍。其中文軌的《因明入正理論疏》[8]由於時久流行,“人多信學”,甚至“依文誦習,未曾輒改”[9]故遭到同門中一些大德的批評亦更為強烈。如淨眼在《略抄》中不僅對文軌在疏中未能說及之處“略作助解”,而且在一係列問題上提出不同的見解。後來窺基在《大疏》中也對《莊嚴疏》提出過許多批評。
  三、《略抄》概要
  《略抄》的內容如其所云略作三門:
  第一部分是總說五明(第1~12行)[10],即內明、因明、聲明、醫方明、工巧明。其中除內明因寫卷殘損而致文義斷續、不甚清晰外,對其餘四明的概括,皆言簡意賅,一目了然。
  第二部分是詮解《因明入正理論》這一題目並著者商羯羅主菩薩(第12~46行)。《略抄》說,“因明”雖是五明之別名,然“仍是一明之中通號也”。而“入正理”則是此論之別號。接著又將“因”與“明”分開詮釋。說“因言者,所待也,謂無常之理要待因方顯故也,了宗之智要待因方生故也”,並由此顯示有兩種因:一是了因,二是生因。生、了二因又各分言、義、智三種。對此二因和六因的解釋(略抄)同意《莊嚴疏》的解釋而從略。然後又釋“明”,先說明西方對此有兩釋:一云因即是明,二云因家明。這一說明具有文獻價值,因為據日釋善珠說,靖邁持“因即是明”說,神泰則持“因家明”亦即“因之明”說。[11]今據淨眼的說明,可知上述兩釋均本於西方,而非靖邁和神泰的創說。至於“入正理”,淨眼在《莊嚴疏》所云之外,復補充了三種解釋。他並指出:“此解通、別兩名(按即“因明”和“入正理”兩名)並是三藏傳、西方釋也。”這一說明很重要,就是說,他是根據玄奘的口義來解釋的,而玄奘所傳的,並是西方所流行的解釋。最後淨眼又解釋了《入正理論》的著者商羯羅主菩薩,他說:“‘商羯羅主’如《疏》中釋。‘菩薩’者,略有三釋”:一云覺有情;二云菩薩有情;三云“以勇猛為義,謂勇猛求菩堤故”。
  第三部分是選擇性地解釋《因明入正理論》(第47~445行),這是全篇的重心所在。可以分為兩大方面:一是就《莊嚴疏》“判文解釋中”所無者“略助解之”,一是對《莊嚴疏》中一些詮釋提出不同的解釋。然而這兩大方面並未截然分開,助解與批評往往是交叉展開的。茲順其次序,列目如下:
  一、關於能立與能破
  1、略解能立與能破義(第47~58行)。
  2、言、義、智三因是否皆為能立(第58~66行)。
  3、破《莊嚴疏》判“古師以一切諸法自性、差別總為一聚為所成立”(第67~82行)。
  二、關於宗
  1、解宗依中何故言極成有法,極成能別(第83~92行)。
  2、能別極成是否有相符極成之過(第92~100行)。
  三、關於因
  1、何故“不以有法成有法及法”(第100~111行)。
  2、以兩種相應義為法(第112~118行)。
  3、同品何故不說遍有,異品何故泛說無因(第117~120行)。
  4、說九句因(第120~140行)。
  5、難《莊嚴疏》“等無我、苦、空”的判語(第140~145行)。
  四、關於喻
  1、難《莊嚴疏》解“顯因同品決定有性”(第145~159行)。
  2、難《莊嚴疏》中有人解陳那破古師時但取能同為喻體者(第159~169行)。
  五、同法喻和異法喻的總結
  1、同法喻是顯所作因隨逐宗之同品處有(第169~176行)。
  2、異法喻顯因遠離宗之異品(第176~180行)。
  3、關於能立唯三的答疑(第181~193行)。
  六、關於似宗
  1、釋比量相違的用例(第193~208行)。
  2、似宗五種相違的總結(第209~224行)。
  七、關於不成因
  1、何謂不成因(第224~233行)。
  2、難文軌釋隨一不成(第234~244行)。
  3、難文軌釋“六種和合火”(第244~250行)。
  八、關於不定因
  1、說不共不定(第250~297行)。
  (1)難文軌釋不共不定因(第250~269行)。
  (2)難文軌對不共不定與共不定的比較性論述(第269~285行)。
  (3)以有法成有法乃俱不成過,非不共不定(第285~290行)。
  (4)難文軌釋所聞性因是他不共(第290~297行)。
  2、說相違決定(第297~331行)。
  (1)何謂相違決定(第297~310行)。
  (2)相違決定可有二難(第310~317行)。
  (3)難文軌以現量和聖教量斷“聲常”宗(第317~327行)。
  (4)關於相違決定的小結(第327~331行)。
  九、關於相違因
  1、說差別相違(第332~363行)。
  (1)難文軌釋自相、差別(第332~347行)。
  (2)有關法差別相違的問答(第347~363行)。
  2、說有法自相違(第363~416行)。
  (1)釋勝論例——三因各立一法(第363~374行)。
  (2)關於勝論三比量係有法自相相違還是差別相違的問答(第374~383行)。
  (3)關於有性應非有性的問答(第383~392行)。
  (4)有法自相相違難的界定(第392~411行)。
  (5)關於異品“龜毛”的討論(第411~416行)。
  3、難四種相違因(第416~428行)。
  十、關於似喻
  難文軌解似喻無體俱不成(第429~445行)。
  四、《後疏》概要
  《後疏》的寫卷亦為殘卷,因寫卷僅抄錄了原著的末後部分,即從“《論》云:如是等似宗、因、喻非正能立”的詮釋開始,迄於“《論》曰:已宣少句義,為始立方隅,其間理非理,妙辨於餘處”的詮釋。這部分的《論》文,正是《因明入正理論》的末後部分,僅占《論》文五分之一不到的篇幅。然淨眼法師對這一小部分《論》文的詮釋竟寫了一萬三千餘字,由此可以推斷,《後疏》全文當在六七萬字左右。其全篇結構當為:開篇是一段敍言(這似乎是唐初諸師撰述因明論疏之通例),然後逐句詮釋《因明入正理論》本文。《論》文的結構,《後疏》歸納為三部分:
  此一部論,文有三分:初一行頌名總標綱要分;二、“如是”下長行名依標別解分;三、此一行頌(即末尾四句頌)名結略示廣分。
  這就是說,《入正理論》的第一部分為開首的四句頌,旨在揭示全篇的綱要(“八門兩悟”)。第二部分是長行,即用散文的形式來分別解釋能立與似能立,現量與似現量,比量與似比量,能破與似能破的。第三部分是末頌,即以四句頌來結略示廣。《後疏》的隨文解釋就是按《因明入正理論》的三個部分來展開的。
  《後疏》的寫本雖然只抄錄了詮釋“如是等宗、因、喻非正能立”以下的文字,但從內容上看,除開頭一句係總結似能立外,以下的《論文》卻覆蓋了“八門”中的六門,即現量與似現量、比量與似比量、能破與似能破。《後疏》除隨文疏解外,還對現、比二量和十四過類作了專題闡說。以下按《後疏》寫卷文句的次序,略述其內容。
  一、似能立的總結(第2~10行)。
  二、轉入對現、比二量的闡說(第10~18行)。此中著重回答了一個問題:即首頌中先說真、似能立和真、似能破,再說真、似現量和比量,為什麼長行卻在說了真、似能立以後,卻越過真、似能破而說真、似現量和比量。
  三、對現、比二量作專題闡說(第19~208行)。
  (一)明立二量意。
  1、概述西方諸師立有不同的量數(第20~71行)
  a.數論師及世親菩薩等立有三量:現量、比量、聖教量。
  b.或有立其四量者,即於前三量之外別立譬喻量。
  c.或有立其五量者,即於前四量外更立義准量。
  d.或有立其六量者,即於前五量外別立有性量。
  e.或有立其七量者,即於前六量外別立無性量。
  f.或有立其八量者,即於前七量外別立呼召量。
  g.若依陳那及商羯羅主菩薩等,唯立現、比二量。
  2、概述三種自、共相(第45~55行):
  a.處自相,如色處,不通他處;而苦、空、無常通色、心等,則為共相。
  b.事自相,即處事相中青、黃等別事不同;如是總處,則為共相。
  c.自相自相,如前青自相中之自相;如是總事自相,則轉名共相。
  3、通過答問並徵引經典,進一步探究自、共二相。(第55~71行)
  (二)、釋二量名(72~94行)。
  先釋現量,介紹諸大德略有三釋,然均不當理。然後界定現、比二量。
  (三)、出二量體(第94~208行)。
  1、約定、散出體(第95~119行)。
  2、約八識辨體(第119~131行)。
  3、約四分及能量、量果等分別(第131~208行)。
  (1)約諸大小乘廢立四分,有六義不同(第132~193行):
  a.小乘正量部雖立見分,不立相分。
  b.大乘清辨菩薩唯立相分,不立見分。
  c.安慧菩薩唯立識自體是依他起,不立相、見二分。
  d.無著和難陀菩薩等並立有相、見二分。
  e.陳那菩薩立有相分、見分和自證分。
  f.親光菩薩及護法菩薩等立有四分,即相分、見分、自證分和證自證分。
  (2)正約四分分別,即分別現、比二量及能量、量果等義(第193~208行)
  a.明二量:四分中相分是二量所量,意識自證分、證自證分皆是現量,末那識、散心見分是非量,散心自證、證自證分及平等性智,相應於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是現量所攝,五識及阿賴耶識見分、自證、證自分皆是現量。
  b.約四分辨能量、所量及量果等分別:相分是所量,見分是能量,自證分是量果;見分是所量,自證分是能量,證自證分是量果;自證分是所量,證自證分是能量,自證分是量果;證自證分是所量,自證分是能量,證自證分是量果。
  四、以下繼續就解《論》文(第208~311行)。
  (一)釋《入論》明立二量意(第208~209行)
  (二)正解現、比二量
  1、解現量(第212~241行)。
  首先,指出有四種真現量:
  a.五識現量;
  b.五俱意現量;
  c.自證分現量;
  d.定心現量。
  其次,解釋現量之界說:
  2、解比量(第277~290行)。
  首先,解釋比量須藉助因三相來推斷。
  其次,指事別解。援引西國因明釋論中有三師對比量的界說各有不同的解說,並作新解。
  (三)出二量果,並釋伏難(第241~276行)。
  (四)解釋似現量和似比量(第290~311行)。
  (1)釋似現量(第290~301行)。先釋似現量的界說,後釋例說。
  (2)釋似比量(第301~311行)。先釋似比量的界說,然後具體說明以似因推似宗故不能正解。
  五、解釋真能破與似能破(第311~357行)。
  (一)釋真能破(第311~341行)。
  1、釋真能破之界說(第311~316行)。
  2、將能破劃分為四種(第316~323行):
  a.真能破;
  取其第一,簡去後三(或簡去後二)
  b.真似破;
  c.似能破;
  d.似似能破:
  3、釋所破之過(第323~341行):
  (1)各種缺減過;
  (2)似宗九過、似因十四過、似喻十過。
  (二)釋似能破(第341~357行)。
  首先解釋似能破的界說,然後釋似能破所涉及的範圍並加總結,最後重釋似破之所以為似破,在於不能顯示他宗過失。
  六、專題闡說十四過類,以補《論》文之未及(第358~496行)。
  (一)概說陳那所言十四過類的來由、性質(第358~374行)。
  (二)闡說十四過類(第375~494)。
  1、同法相似過類,此為似共不定及似相違決定因破(第375~379行)。
  2、異法相似過類,此為似共不定及似相違決定因破(第380~384行)。
  3、分別相似過類,此為似共不定及似相違決定因破(第385~389行)。
  4、無異相似過類,於中有三:初與後是古師所說,次是陳那所說。第一無異相似是似共不定及似相違決定因破,第二無異相似是似不成因破,第三無異相似是似相違因破(第390~401行)。
  5、可得相似過類,於中有二:第一可得相似是似不定因破,第二可得相似是似不成因破(第402~410行)。
  6、猶豫相似過類,於中有二,第一猶豫相似是似不定因破,第二猶豫相似是似不成因破(第411~415行)。
  7、義凖相似過類,此似顛倒不定因破(第420~425行)。
  8、至不至相似過類,此於言遍因,是似因闕破;望於義因,是似不成因破(第426~444行)。
  9、無因相似過類,此於言遍因,是似因闕破;望於義因,是似不成因破(第445~465行)。
  10、無說相似過類,此似不成因破或似因闕破(第466~470行)。
  11、無生相似過類,此似不成因破,亦似不定因破,義凖分故(第471~477行)。
  12、所作相似過類,此亦分為三種:第一所作相似是似不成因破,第二所作相似是似相違因破或似不共不定因破,第三所作相似是似能立法不成過破(第478~484行)。
  13、生過相似過類,此似所立不成過破(第485~489行)。
  14、常住相似過類,此似比量相違過破(第490~494行)。
  (三)結語(第495~496行)
  最後是釋末頌,即解釋《論》文第三部分結略示廣分(第497~507行)。
  以上概述了《後疏》的內容,其中除隨文解釋之外,主要補充了兩大內容,即對現、比二量和十四過類作專題論述,且占了相當多的篇幅,引人注目。
  五、寫卷的文獻價值
  《略抄》與《後疏》的寫卷具有很高的文獻價值,可以從三方面來考察。
  第一,它引錄了《莊嚴疏》大量的文句,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珍貴的佚文,可用以校勘今本。
  初唐時期奘門弟子在因明研究上作出了卓越的貢獻。他們雖同稟玄奘口義,然亦時有執見不一之處。如《略抄》對文軌《莊嚴疏》的助解和批評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這樣重要而具體的因明思想資料通過《略抄》寫本而得以保存下來。而且由於《略抄》在助解和批評時大量引錄了《莊嚴疏》文句,亦給後世留下了可資校勘和補充《莊嚴疏》殘卷的原始文獻。《莊嚴疏》原本當為三卷,在流傳的過程中散佚,後來發現在東瀛尚存此疏第一卷殘本,並在我國趙城發現其第二卷殘本(此殘卷在宋初即被改題為《因明論理門十四過類疏》)。在第一、三殘卷的基礎上,經支那內學院的努力,復據善珠《明燈抄》、明詮《大疏裏書》、藏俊《大疏抄》等書所引文軌疏文句,“訂正殘本第一卷文句,並輯出第二、三卷佚文,復依《過類疏》補其殘缺,循論排比,略復其舊”。[12]這一個本子,就是現今通行的內院本《莊嚴疏》。淨眼法師因明寫卷的發現,不僅可據以校勘內院本《莊嚴疏》,更有一些引文為內院本《莊嚴疏》所無者,復可用以補闕,以下舉例說明之。先看文字略有出入可作對勘的一類:
  1、《略抄》寫本第181~182行引《疏》解結能立中遮計文云:
  問:唯三能立無異義成,能立唯三,無同得立?答:同喻順成,無同闕助,異法止濫,無異濫除,故不類也。外道亦有唯立異喻,以三義證,斥破此計,如《廣百論》。[13]
  這段引文在《莊嚴疏》中文字略有出入:
  問:唯三能立無異義成,能立唯三,無同宗立。答:同喻順成,無同闕助,異法止濫,無異濫除,故不類也。外道亦有唯立異喻,以三義證,斥破此計,如《廣百論》。[14]
  將上述兩段文字對勘可知,《略抄》引文中的“無同得立”在《莊嚴疏》中作“無同宗立”,兩者雖僅一字之差,意思卻頗有不同:“得立”既可指宗的成立,亦可指整個能立得以成立;而“宗立”的意思要單純一些,只指宗的成立。究意以何者為是,則須視文軌對能立的全面論述來定。又,《略抄》引云“外道亦具有唯立異喻”,與《莊嚴疏》的“外道亦有唯立異喻”含義並不相同。
  2、《略抄》寫本第234~236行引《疏》解隨一不成云:
  隨一者,此不成中含其三種:或有因唯自不成非他,或有因唯他不成非自,或有因或自、或他更互不成。
  這一段引文在《莊嚴疏》中寫為:
  言隨一者,此不成中含具三種:或者唯自不成非他,或有因唯他不成非自,或有因或自、或他更互不成。[15]
  在這兩段話中只有一個字不同,《略抄》引云“含其三種”,《莊嚴疏》中則為“含具三種”。顯然,“具”不如“其”,可據《略抄》校改。
  3、《略抄》寫本第332~338行引《疏》解四相違云:
  此列名也。……宗有二種:一、言顯宗,有二:(一)法自相,如無常等;(二)有法自相,如聲等。二、意許宗,亦二:(一)法差別,謂於前法自相言宗之上有自意許,如大乘唯識所變無常等;(二)有法差別,謂於前有法自相言宗之上有自意許大乘無漏聲等。……以大乘聲唯從識變,無非變者故也。
  這段引文與《莊嚴疏》也有出入:
  宗有二種:一、言顯宗,有二:(一)法自相,如無常等;(二)有法自相,如聲等。二、意許宗,亦二:(一)法差別,謂於前法自相言宗之上有自意許,如大乘唯識所變無常等;(二)有法差別,謂於前有法自相言宗上有自意許,如大乘無漏聲等。……以大乘唯許聲從識變,無非變者故也。[16]
  這兩段話在個別詞句上亦有所不同,如《略抄》引文開首有“此列名也”四字,而《莊嚴疏》卻無此四字。又《略抄》引文云“以大乘聲唯從識變”,《莊嚴疏》則作“以大乘唯許聲從識變”,從識變聲為有法自相的角度說,《略抄》的引文似更切合疏主的本意。由於《莊嚴疏》的這段文字係從《大疏抄》的引文中輯錄下來的,其可靠程度當不及更古的《略抄》寫本。
  以上均是可作對勘的例子,尚有一些,就不一一臚列了。下面再看可以用作補《莊嚴疏》之闕的一些佚文。由於內院本《莊嚴疏》第三卷是取材於《明燈抄》、《大疏裏書》、《大疏抄》所引《莊嚴疏》的片段文字整理而成,故並不完整。而《略抄》自解不定因以下所引的《疏》文,有許多可謂佚文,用以補闕,彌足珍貴,茲列如下:
  1、《略抄》寫本第252~255行引《疏》解不共過云:
  此釋義也。此中常宗以虛空為其同品,以瓶等為其異品,其所聞義遍皆非有。龜毛等無,攝入無常品中復不可言,更於(當為“無”之誤)餘法有此因義以為同喻,以餘常、無常二品法外更無非常、非無常第三品故。[17]
  2、《略抄》寫本第270~274行引《疏》解共不定過云:
  問:所量通二品,遍屬異品不定收;所聞同雖無,不屬異品非不定。
  答:此因唯屬有法之聲,不通同、異,故是不定。又如山中草木,無的所屬,然有屬此人、彼人之義,即名不定。今此所聞性因亦爾,不在餘品,若在餘品,即空(當係“容”之誤)通在同、異品義,故是不定。[18]
  3、《略抄》寫本第286~289行(疏)問答云:
  問:如立宗云一切聲是常,因云以是聲故。常、無常品皆離此因,常、無常外餘復非有,亦應唯是不共過耶?
  答:聲是有法,常是法,立因乃云以是聲故。此因是所立有法,除有法外更無此別義,非宗法故,非不定攝,但是俱不成過。[19]
  4、《略抄》寫本第317~321行引《疏》中問答云:
  問:聲論定墮負,應是宗過收,如其離九失,何成違現、教?
  答:聲論說聲常住,耳等莫不恒聞勝義,雖簡宗非,約情終違現、教。此即由言故無宗過,謂就勝義聲是常,舉情故理不真,謂違世間現、教二量。[20]
  5、《略抄》寫本第347~352行引《疏》解法差別相違因云:
  問:種積聚性因違無積聚他用,即是法差別相違因,亦應所作性因違一塵無常義,應是法差別相違因。何者?且如佛法對聲論師立:聲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以瓶是四塵無常故也。[21]
  6、《略抄》寫本第358~360行又引《疏》中問云:
  問:無積聚他所受用宗,數論自許通臥具上,是法差別,其佛弟子對數論師立聲滅壞,亦自許滅壞通燈焰上,何故即非法自相耶?若是法自相者,能別應成。[22]
  這段引文有問無答,《略抄》特申明:“廣答此問如《疏》中解。”說明此下尚有大段答問的文字。
  7、《略抄》寫本第410~413行引《疏》解有法自相相違文云:
  問:夫同、異品望宗法立其有一實等因,既於同品同異性有,於其異品龜毛遍無,何故此中乃約有法作相違過?[23]
  8、《略抄》寫本第429~431行引《疏》解無俱不成云:
  若聲論救云:“聲上無礙,取遮及表;虛空喻上,唯取其遮;或空與聲,唯遮非表。”作此救者,不闕能立。[24]
  《略抄》在引文後說:“有餘大德不許此,故立破云,如《疏》中述。”這說明在上述引文之後尚有其他大德大段的批評文字,而且《略抄》是同意其他大德之批評意見的,惜未徵引。
  以上八例均為佚文。此外,尚有既可補闕,復可對勘者,如《略抄》寫本第298~301行引《疏》解相違決定云:
  此結過也。問:聲、勝二論比量皆成,何故復云皆是猶豫?答:此二比量雖無餘過,然其證人、結眾測理之是非,謂彼疑云:一有法聲,其宗樂反,因、喻各立,何正何耶?故俱猶豫,名為不定。
  在這段引文中,“答”字以上皆為內院本《莊嚴疏》所闕,可以據此補之。“此二比量”以下的文字則二本多有出入,可以對勘。如《莊嚴疏》云:
  此二比量雖無餘過,然令證人、聽眾不測理之是非,謂彼疑云:一有法上其宗互反,因喻各成,何正何邪?相俱猶豫,名為不定。[25]
  將這兩段文字對勘以後可以發現,二者互有長短,然《莊嚴疏》的文字更順當一些:如“聽眾不測理之是非”一句,《略抄》作“結眾測理之是非”,顯然不及前者:既寫錯字(“聽眾”寫成“結眾”),又抄漏了字(“不測”抄成“測”)。又“其宗樂反”,亦不及“其宗互反”好。唯《略抄》中“故俱猶豫”比《莊嚴疏》的“相俱猶豫”要強一些。
  第二、可作不同版本的比較,印證引文的可靠性。
  《略抄》與《後疏》早在唐代即已傳至日域,善珠《明燈抄》及藏俊《大疏抄》等都有引用,然其所引文字是全引還是節引,在傳抄中文字有何出入,以往難以確定。現在有了這兩種疏抄的敦煌寫本,便可對勘而知。茲舉數例以見一斑。
  1、《明燈抄》卷二末云:
  淨睜疏云:“問:第二、第八是正因收,且如不成因亦於同有、異無,應是正因耶?
  答:因遍宗法,方論九句,既不成因,何用同有、異無之相?故非第二、第八所收。
  問:相違決定及法差別相違因等亦是第二、第八所收,應是正因耶?
  答:正因必是第二、第八所收,不說第二、第八皆正因攝,約此義說,亦不相違。”[26]
  又,鳳潭《瑞源記》卷三頁六左~右亦引了此段文字,只是將最後一答中的“不說”錯寫作“不得”。又,《瑞源記》卷五頁三十六左復意引云:“若依淨眼及應法師云,相違決定是二、八攝,具三相故,乃雖正因皆二、八攝,非二、八唯是正因。”《明燈抄》和《瑞源記》所引的“淨眼疏云”,即《略抄》寫本第135~140行中語,如云:
  問:第二、第八是正因收,且如不成因亦於同有、異無,應是正因耶?
  答:因遍宗法,方論九句,既不成因,何用同有,異無之相?故非第二、第八所收。
  問:相違決定及法若別相違因等亦是第二、第八所收,應是正因耶?
  答:正因必是第二、第八所收,不說第二、第八皆正因攝,約此義說,亦不相違。
  上述兩段文字應該說完全相同,只是《略抄》寫本抄錯一字,將“法差別相違”抄成“法若別相違”。
  2、《明燈抄》卷三末云:
  淨眼師云:“夫有法自相相違因,不得翻法作,若翻法作者,即有難一切因之過,如言聲應非無常聲是也。若不翻法、不違共許破有法者,是有法自相相違因,如有性應非大有是也。”[27]
  這段引文亦見於《略抄》寫本第399~402行,如云:
  共有法自相相違因,不同翻法作,若翻法作者,即有難一切因過,如言聲應非無常是也。若不翻法、不違共許破有法者,是有法自相相違因收,即如有性應非有是也。
  將這兩段文字對照一下,應該說是相同的,只是由於抄人錯寫,在《略抄》寫本中誤將“夫”寫成“共”,將“不得”寫作了“不同”,致使人費解!其他尚有少許出入,如“有性應非大有”,《略抄》寫本作“有性應非有”,其中“大有”即“有”,乃同一個概念,故實際上並無出入。
  3、《大疏抄》卷二十五云:
  西方二師中初師云:“聲上無常是別無常,餘法無常是總無常,以總合別,總極成、別亦可成,故對聲論能別極成。”(已上淨眼疏文)[28]
  又眼□師舉西方第二師釋云:“如立宗時顯別雖未極成,以立喻時,必極成故,約當說現,故云極成。”[29]
  這兩段引文亦見於《略抄》寫本第94~99行:
  西方因明釋中有兩師,一解云:聲上無常是別無常,餘法無常是總無常,以總合別,總極成故,別亦可成,故對聲論能別極成……一師云,如立宗時能別雖未極成,以立喻時必極成,約當說現,故方極成。
  將上面的引文與寫本對比,可知同為淨眼所云,然《大疏抄》中的引文有錯字,如第二段中“顯別雖未極成”,應是“能別雖未極成”,一字之錯,即令句子費解。
  4、《大疏抄》卷二十七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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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淨眼師云:“若言三因共成三法者,一一皆有一分重成已立之過。何者?亦有一實因,弟子亦信非德、非業,若亦能成非德、非業弟子既信,何須重成?有德之因,弟子亦信非實、非業,若亦能成非實、非業,弟子既信,何須重成?……故以三因諍成三法,一一皆有一分重成已去之過。”[30]
  此段引文亦見之於《略抄》寫本第368~373行,如云:
  若言三因共成三法者,一一皆有一分重成已立過,何者?且如有一實因,弟子亦信非德、非業,若亦能成非德、非業,弟子既信,何須重成?有德之因,弟子亦信非實、非業,若亦能成非實、非業,弟子既信,何須重成?有業之因,弟子亦信非實、非德,若亦能成非實、非德,弟子既信,何須重成?故以三因渾成三法,一一皆有一分重成已立過也,故知三因各立一法也。
  將上述兩段引文對照一下可以發現,《大疏抄》的引文並非全引,刪節之處我已加省略號表示。另外還有三處需要說明(均加了著重號):一是“亦有”,不如《略抄》的“且如有”;二是“諍成”,不如《略抄》的“渾成”;三是“重成已去之過”,當是《略抄》所云的“重成已立過”,因為“立”的草書很容易誤認為是“去”。
  5、《明燈抄》卷二本云:
  淨眼師云:“自相自相中,處、事則為現量境,總處、總事非五識境。”[31]
  此句亦是《後疏》寫本第56~57行,如云:
  自相自相中,處、事則為現量所得,總處、總事非五識境。
  二者文字完全相同。
  另外,《明燈抄》卷六末解十四過類,乃全文抄錄《後疏》解十四過類文,達2500字左右,相當於《後疏》寫本第358~496行。也就是說,善珠在《明燈抄》裏是以《後疏》解十四過類部分代替自己對十四過類的疏解的,他只在“言十四者”這一總冒之後,插入“集施頌”曰:
  同、異、分、無異,可得、猶、義、重,
  無說、生、無因、所作、生、常住。[32]
  這個頌概括了十四過類中各過類的名稱,有裨於記憶。此頌為《後疏》所無,善珠取以總說,結合得天衣無縫。在整篇引文中。文字略有出人處時有可見,但意思並無二致。只是善珠有時在個別文字上的筆誤,將意思弄反。如說十一無生相似過類中解不定難,原文應是:
  同品遍有是正因,未生無因可常住。
  同品不遍亦正因,何妨未起是無常?
  善珠在引文時卻將“無常”錯寫作“常住”。二者係矛盾關係概念,一錯就錯到了對立面一方了。
  以上引例說明,日釋善珠和藏俊所見到的淨眼疏,與《略抄》、《後疏》的寫本出自同一祖本。其中雖有少量文字出入,實由抄人錯寫,或係引者誤書,或係不改文意的文字變動所致,這都是在傳抄過程中發生的自然現像,不足為奇。
  第三,它提供了不少古代因明研究的思想資料。
  在《略抄》和《後疏》中,淨眼法師常為闡說某一問題而概括此問題的幾個方面,或引述諸師的幾種解釋,這些古代因明研究的思想資料對今人來說,無疑是具有文獻價值的。茲略舉例說明:
  1、《略抄》寫本第47~58行釋能立與能破云:
  能立之義西方釋有四種:一、真能立,謂三支無過是也。二、真似能立,謂相違決定是也。三、似能立,謂餘不定及相違因並喻過等是也。四、似似能立,謂四不成因過是也,遍宗法因正是能立之主,若闕此相,即是似立之中似也。今言能立者,但是四中真能立也,後三並是似立所收。
  能破之中,義亦有四:一、真能破,謂斥失當過,自量無失,故言真能破。二、真似能破,謂當過而斥,所以稱真;自不免愆,故名為似,此即相違決定過也。三、似能破,謂無過妄斥,名之為似,如所作相似等是。四、似似能破,謂無過妄斥,名之為似,自量復更有失,名為似似,此即同法相似等是也。
  上述引文中說四種能破的部分,後來也寫入《後疏》,文字上作了更多推敲。如說似能破云:
  謂無過妄斥,自雖無咎而有枉害之愆,所以稱似,即如所作相似等是也。[33]
  這裏增加了“自雖無咎而有枉害之愆”一句,在界定其內涵上顯得更為精確。
  2、《後疏》寫本第250~258行解釋《人正理論》關於比量的界說時引述了西國因明釋中的三種解釋。如云:
  西國因明釋論中有三師解此文不同:
  一云:“由彼為因”者,顯由彼言說為因也。“於所比義”者,明三相義因也。“有正智生”者,辨緣相智因,即是比量體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者,顯比量果,文中舉果顯因,故一處合說也,結文可解。
  一云,“於所比義”者,顯無常等義也。“有正智生”者,即是果智。了知“有火等”者,出果智體。此中雖舉果智,欲顯因智為比量體也。
  一云:乃至有“正智”者,如初師說。“了知有火”等者,重顯因智相,謂因智圓滿故,了知有火等也。
  淨眼列舉西國諸師的三種解釋,旨在指出諸師“舉果顯因”的不當,而按陳那說,“此處亦應於其比果說為比量,彼處亦應於其現因說為現量”,故知不須舉果顯因也。
  以上只是在《略抄》和《後疏》中各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同類例子還有不少,此不贅述。
  淨眼的兩種因明寫本,是漢傳因明的珍貴文獻,現在將它整理出來,使之能以清晰的面貌呈現於世。
  參考書目
  陳那撰、玄奘譯:《因明正理門論本》,《大正藏》第32卷。
  商羯羅主撰、玄奘譯:《因明入正理論》,《大正藏》第32卷。
  文軌:《因明入論莊嚴疏》,支那內學院,1934年。
  窺基:《因明大疏》,金陵刻經處,光緒二十二年(1896)。
  善珠:《因明論疏明燈抄》,《大正藏》第68卷。
  藏俊:《因明大疏抄》,《大正藏》第68卷。
  鳳潭:《瑞源記》,商務印書館(線裝本),1928年。
  圓超:《華嚴宗章疏並因明錄》,《大正藏》第55卷。
  永超:《東域傳燈目錄》,《大正藏》第55卷。
  藏俊:《注進法相宗章疏》,《大正藏》第55卷。
  武邑尚邦:《因明學》第二部,京都市法藏館,昭和六十一年。
  沈劍英:《佛家邏輯》,北京開明,1992。臺北商鼎,1994。
  沈劍英:《敦煌藏經之淨眼法師兩種因明寫卷》,華寶齋書社(線裝書),2002年。
  [1] 《大正藏》第55卷1134c。
  [2] 《大正藏》第55卷1143a.c。
  [3] 《大正藏》第55卷1159c1160a.b。
  [4]日本學者武邑尚邦就是藉助《明燈抄》和《大疏抄》的引文來確定《略抄》為淨眼所撰的。武邑氏的論述令我深受啟迪。參閱武邑尚邦《因明學》第二部第250~254頁,京都市法藏館,昭和六十一年。
  [5] 《大正藏》第68卷214a。
  [6] 《大正藏》第68卷232a。
  [7]《大正藏》第68卷440a。
  [8] 文軌係莊嚴寺沙門,故世稱此疏為《莊嚴疏》。
  [9] 窺基《因明入正理論疏》(世稱《大疏》)卷六頁九左。
  [10] 此為《略抄》寫本的行數,以裨檢索,下同。
  [11]《大正藏》第68卷214a、 215b。
  [12] 見《莊嚴疏》校者附記,民國二十三年(1934)支那內學院出版(以下簡稱內院本《莊嚴疏》或《莊嚴疏》)。
  [13] 《莊嚴疏》卷二頁三左右,支那內學院版,下同。
  [14] 《莊嚴疏》卷二頁三左右,支那內學院版。
  [15] 《莊嚴疏》卷二頁十五左右。
  [16] 《莊嚴疏》卷三頁六左右。
  [17] 此段佚文可補入內院本《莊嚴疏》卷三頁二右。
  [18] 此段佚文可補入內院本《莊嚴疏》卷三頁一右。
  [19] 此段佚文似可補入內院本《莊嚴疏》卷三頁二右。
  [20] 此段佚文似可補入內院本《莊嚴疏》卷三頁五右。
  [21] 此段佚文似可補入內院本《莊嚴疏》卷三頁六右。
  [22] 此段佚文似可補入內院本《莊嚴疏》卷三頁六右。
  [23] 此段佚文似可補入內院本《莊嚴疏》卷三頁九右。
  [24] 此段佚文似可補入內院本《莊嚴疏》卷三頁十七右。
  [25] 《莊嚴疏》卷三頁四左。
  [26] 《大正藏》第68卷272c。
  [27] 《大正藏》第68卷317c。
  [28] 《大正藏》第68卷627a。
  [29] 《大正藏》第68卷627b。
  [30] 《大正藏》第68卷652c。
  [31] 《大正藏》第68卷243a。
  [32] 《大正藏》第68卷433a。
  [33] 見《後疏》寫本第319~320行。


唐代因明研究与敦煌因明写卷
作者:沈剑英2009年04月11日

一、因明之传入与唐代的因明研究
  因明是佛家的论辩逻辑,随着佛教之东渐而传入中土。因明传入中土分两个阶段。[1]第一阶段在公元五——六世纪,即东晋末以迄南北朝时期,这一阶段传入的因明属古因明系统。
  佛家古因明以《方便心论》为最古的专门文献,它最初由佛驮跋陀罗(359-429)于东晋末在建康(今南京)道场寺译出,后又由吉迦夜与昙曜于北魏延兴二年(472)重译。至梁简文帝大宝元年(550),真谛(499-569)又迻译并注释了世亲的《如实论》,这是一部古因明的集大成之作。然而从佛驮跋陀罗到真谛等所译或所释的古因明在当时的思想界中并未引起重视,以致佛驮跋陀罗所译的《方便心论》以及《如实论》的真谛疏释在面世不久即告散佚,连真谛所译的《如实论》最终亦成残本。尽管也有一些文士的事迹与因明有关,如《世说新语》最早的注释者刘孝标参与了《方便心论》的重译[2],刘勰作《文心雕龙》深受因明方法论的影响[3],但这只是个例而已。
  因明传入中土的第二阶段在七世纪中叶,即初唐时期。这一阶段传入的是印度中古逻辑之父陈那(Dign?ga约400-480年间人)所创立的新因明系统,以玄奘大师所译传的大、小二论为标志。
  玄奘(602-664)是陈那的三传弟子,他西游天竺,携回经卷六百五十七部,其中因明论三十六部。自贞观十九年(645)至麟德元年(664),玄奘致力于译经凡十九载。在他所译的经论中,与因明有关的共有九种,可约为三类:
  古因明论:《瑜珈师地论》(卷十五)、《显扬圣教论》(卷十一)、《阿毗达磨集论》(卷七)、《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十六)。
  新因明论:《因明正理门论本》《因明入正理论》《观所缘缘论》。
  运用新因明的范本:《大乘掌珍论》《大乘广百论释论》。
  在以上九种与因明有关的著作中,有的是煌煌巨著,如《瑜珈师地论》长达一百卷,是瑜珈行宗的根本论书,因明只是其中很小的部分。有的却是专门论述因明的,如《因明正理门论本》,尽管只有一卷,却是陈那开创新因明的奠基之作,从因明的角度来说,此论是更为重要的。
  大概玄奘有意要倡导这门新兴的佛家方法论,所以在他译经之初的贞观二十一年(649)首先迻译了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商羯罗主是陈那的门人,他的这部论是学习《正理门论》的阶渐之作。此论虽为短篇,翻译费时亦仅一日而已,然译场阵容强大,除译主玄奘外,尚有缀文大德明浚笔受并证文,梵文大德明琰、慧贵、法祥、文备、道深、神泰详证大义,太子左庶子许敬宗奉诏监译,许敬宗还专为这篇只有二千余字的译文写了近七百字的《后序》,这都是非同寻常的现像,反映了玄奘及其门下乃至朝野对这门佛教方法论重视的心态。贞观二十三年(649)十二月,玄奘又译《因明正理门论本》,由新罗人知仁笔受。《理门论》(大论)和《入正理论》(小论)是汉传因明的基础文献。
  玄奘大师在译经之余,复向译寮僧众传授因明。其门下大德皆为博学卓识之辈,复得以入室请益,咨究疑义,于是各录奘师口义而竞造文疏,一时蔚为大观。稽诸经录、引录和现存所见,奘门大德撰写的因明大、小二论文疏约有三十八种之多,兹列如下:
  神泰(-646-):《正理门论述记》一卷、《入正理论疏》二卷、《入正理论述记》一卷。
  靖迈(-646-):《入正理论疏》一卷。
  明觉(-646-):《入正理论疏》(卷数不祥)。
  文轨(615?-675?):《入正理论疏》三卷、《正理门论疏》三卷。
  净眼:《正理门论疏》三卷、《入正理论略抄》一卷、《入正理论后疏》一卷。[4]
  文备(-646-):《理门论疏》三卷、《理门论抄》一卷、《理门论注释》一卷、《入正理论抄》一卷。
  灵隽(-646-):《入正理论疏》(卷数不详)。
  普光(大乘光,-645-664-):《大因明论记》(《对面三藏记》)二卷。
  光师之师:《正理门论疏》二卷。[5]
  玄应(-646-):《入正理论疏》三卷。
  壁公:《入正理论疏》三卷。
  利涉(-646-695-):《入正理论要抄》一卷、《入正理论义疏》三卷。
  定宾:《正理门论疏》六卷。
  窥基(632-682):《入正理论疏》(《因明大疏》)三卷。
  憬兴(-681-):《正理门论义抄》一卷。
  圆测(新罗人,613-696):《正理门论疏》二卷。
  元晓(新罗人,617-686):《入正理论记》一卷。
  玄范(新罗人,650-683):《正理门论疏》一卷(或上、下二卷)、《入正理论疏》一卷(或云三卷)。
  顺憬(新罗人):《入正理论抄》一卷。
  胜庄(新罗人,圆测门人,-701-):《理门论述记》二卷。
  道证(新罗人,圆测门人):《正理门论抄》二卷、《理门论疏》二卷、《入正理论疏》二卷。
  慧诏(650-714):《入正理论义纂要》一卷、《入正理论略纂》四卷、《二量章》一卷。
  在上述诸师中,慈恩宗二祖慧诏系窥基弟子,然其初亦是玄奘门人。新罗僧胜庄和道证都是圆测的弟子,然胜庄因参与玄奘译事,与奘门大德普光、法宝比肩;道证则参予圆测同窥基的论诤,以回护师说而名闻京邑。此三大德都是玄奘时代的人,故一并列名于此。如果将玄奘之外的吕才(600-665)所撰《因明立破注解》和法藏(642-712)所撰《因明入正理论疏》六卷也算入,则玄奘时代所出的因明疏记达四十种。许敬宗云:
  三藏法师以虚己应物,辟此幽关,义海淼其无源,词峰峻而难仰,异方秀杰,同禀亲承,笔记玄章,并行于世。[6]
  这是对因明译传初期出现的盛况的概括写照。确实,诸师疏记多为亲承玄奘大师口义之作。如文轨云:
  轨以不敏之文,慕道肤浅,幸同入室,时闻指掌,每记之汗简,书之大带。[7]
  这段话最为清楚地记述了他有幸忝为入室请益之列,得以恭录三藏法师教言的情况,说明他的因明文疏乃是依据奘师口义撰成的。又如日释永超《东域传灯目录》所记普光《大因明论记》后注云:“永徽三年六月日大乘光对面三藏记。”又在佚名所撰《理门论疏》后注云:“光师(即普光)之师亲对三藏记之。”再如神泰的《理门论述记》,胜庄的《理门论述记》,元晓的《入正理论记》,均以“记”为题,其录奘师口义的本旨于此可明。
  在奘门诸师众多的因明疏记中,当数文轨与窥基的两种《因明入正理论疏》最为著名。后人为区分这两种同名论疏,习称轨疏为《庄严疏》或《文轨疏》,习称基疏为《大疏》。轨疏早出,是因明译传初期颇具影响力的一部著作,此时窥基尚年少,师事玄奘未几。而《大疏》是窥基晚年所撰,且未能终篇而卒,后得门人慧诏续成。[8]《大疏》较《庄严疏》晚出约三十年,故窥基时称《庄严疏》为“古疏”,大量吸纳《庄严疏》的疏解,却也不时提出批评。由于窥基能博采诸疏之长,故其《大疏》内容富瞻,最为引人注目。
  嗣后,自慈恩宗三祖智周及其同门道献、道邑以下续有因明疏记问世,亦颇具影响,总有二十种以上,兹列如下:
  智周(慧诏门人,668-723):《因明入正理论疏记》(《前记》)三卷、《入正理论疏后记》三卷(下卷未完)、《入正理论疏抄》(《因明略记》)、《纂要记》、《义断记》。
  道献(慧诏门人):《纂要抄》一卷、《入正理论疏记》三卷、《入正理论义心》一卷、《理门论导论抄》一卷。
  道邑(慧诏门人):《入正理论疏记》(《义范》)三卷。
  如理(智周门人):《纂要记》一卷。
  清素(智周门人,-780-):《入正理论义衡》二卷、《入正理论基疏记》三卷、《纂要记》一卷。
  崇俊(智周门人):《理门论注释》四卷、《正理注释》一卷。
  从芳(智周门人?):《因明疏记》。
  净首:《因明纂要记》一卷。
  誓空:《入正理论义翼》三卷。
  俊清:《因明疏抄》一卷、《因明疏纂要记》一卷。
  圆悟:《入正理论糅抄》一卷。
  清干:《入正理论疏》三卷。
  利明:《入正理论义疏》三卷。
  太贤(道证门人,-735-744-):《正理门论古迹记》一卷、《入正理论古迹记》一卷。
  智颖(或作智频):《入正理论疏记》三卷、《入正理论纂要记》一卷。
  择邻:《入正理论糅抄》三卷、《义断记》三卷。
  林法师(北川茂林?):《因明入正理论疏抄》二卷、《纂要记》一卷、《义断记》一卷。
  另外还有一些因明疏抄因不明撰者的时代,甚至未具著者名号,故均未予列入。然仅从上列书目可知,玄奘时代及其后均出现了不少因明疏家,他们为因明在中土的流衍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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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指因明传入中原地区的情况,不含宋以后由印度传入西藏地区的因明(藏传因明),那是因明传入中国的第三阶段。
  [2] 吉迦夜与昙曜重译《方便心论》时,刘孝标为笔受。据《大唐内典录》卷四说,此据《宋齐录》所云,见《大正藏》第55卷268c。
  [3] 《方便心论》重译时,刘勰尚在幼年(约七岁),但成年后他笃信佛教,最后出家为僧。他的《文心雕龙》条分缕析,思虑密察,透现出因明方法的影响。
  [4] 日释藏俊《注进法相宗章疏》记有净眼《入正理论别义抄》一卷,此当为《略抄》之异称;日释永超《东域传灯目录》记有《入正理论疏》一卷,此当为《后疏》之原本。
  [5] 撰者名号不详,据《东域传灯目录》记:“光师之师亲对三藏记之。”见《大正藏》第55卷1159c。
  [6] 《因明入正理论后序》,《大正藏》第32卷13b。
  [7] 《庄严疏》卷一页二左,内院本,1934年。
  [8] 慧诏《续疏》卷二末云:“于师曾获半珠,缘阙未蒙全宝,因训刍重之次,举莹而助曦光,其中文理是非,有智幸为详定。”(支那内学院,1933年)




二、敦煌的因明写卷
  唐代的因明研究虽然在当时的思想界掀起了波澜,甚至还引生出一场僧俗之争,令朝野注目,然不过数十年的风光,因明之学即随着慈恩宗的衰落而步入困境。自中唐以降,不仅疏家遽减,至北宋时,许多唐代大德的文疏均已亡佚,仅余十一种而已!其中如窥基的《大疏》三卷尚在;文轨的《庄严疏》则已散剩二卷,其第三卷被误题为窥基所撰,并另立题目为《因明论理门十四过类疏》。[i]至南宋时,北方金煦宗黄统八年(1148)时雕印《大藏经》(《金藏》),只收录了窥基《大疏》中、下二卷(佚失上卷),《过类疏》一卷,其余疏记不幸散佚。然而尘封于敦煌石室的因明论疏却不受世事所扰,终于安然地在洞中长眠了千年,直至清末以后才为世人所初知。
  敦煌遗书多达数万卷,在其中的汉文文献中,百分之九十是佛教典籍,因明写卷只是沧海之一粟,就我所知,约有七种,兹逐一简述之。
  1、《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残本,唐文轨撰。此写卷前半部残缺,故无题名和撰号,然从其尾题可知,应是《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考其内容,复知原系文轨之疏。此疏残本今存172行,约6000字。写卷以秀逸之行草写出,可惜残损较多,且其背面还书写了昙旷所撰的《金刚般若经旨赞》,由于正、背两面字迹互透,更增加了阅读的困难。此写卷于20世纪初被英国考古探险家斯坦因(Marc Aurel Stein,1862-1943)收走,入藏大英博物馆,现藏伦敦英国图书馆,编号S2437。
  2、《过类疏》断片,唐文轨撰。此写卷无头无尾,前后大段缺失,只剩下中间一小段残文,仅26行,计602字。细检其内容,知原系文轨《因明入正理论疏》第三卷中释十四过类的一小部分文字,即十四过类中第五可得相似和第六犹豫相似的释文,而且是不完整的。过去将此断片拟为《因明入正理论疏释》,不确。今且称此卷为《过类疏》。此卷以隽秀的行楷书成,风格稳重,是书法中的佳品。此断片亦于20世纪初被斯坦因收走,原藏大英博物馆,现藏英国图书馆,编号S4328。
  3、《因明入正理论略抄》(以下简称《略抄》),唐净眼撰。此写卷开首部分残损,所缺部分当为叙言之类的文字,正文部分前四行有不少残损的地方,以下可谓完整。《略抄》写卷由于开首残缺,故失题名和撰号,然据尾题可知此篇为何篇,复据《明灯抄》《大疏抄》的引录而知此篇系净眼所撰。从其内容来看,《略抄》除了诠释《入论》的一些问题外,更多地是对文轨的《入论疏》提出批评和作补充解释。净眼的《略抄》不见经录所载,然《永超录》和《藏俊录》均记有净眼《因明入正理论别义抄》一卷,并注云:“或直云‘抄’。”[ii]《略抄》当即《别义抄》之异名,很可能是敦煌写卷的抄写者在录文时省略了一些内容而改题为《略抄》的。《略抄》对文轨《入论疏》的批评瑕瑜互见,但体现了奘门弟子研习因明的学风。
  4、《因明入正理论后疏》,唐净眼撰。此写卷首尾不缺,因此篇题和撰号完在。《永超录》记有净眼《因明入正理论疏》一卷,此或即《后疏》之全本,《后疏》当即此疏之节本,即仅节录其末后部分疏解真、似现量与比量,以及真、似能破的释文。可能是节录者考虑到所录的仅为末后部分,故改题为《因明入正理论后疏》亦未可知。《后疏》除随《入论》文句诠释外,还对现、比二量和十四过类作了专题阐说,这是颇不寻常的。值得注意的是,《后疏》与《略抄》是合写在一个长卷里的,《略抄》在前,《后疏》在后,这似乎是一种有意的安排,因为《略抄》只说能立和似能立二门,而《后疏》则是诠释后六门的,如此正好凑齐了八门。《略抄》现存446行,计12478字;《后疏》现存508行,计13364字。全卷由草书高手一人抄录而成,笔法浑厚圆润,风格前后一贯,行款紧密整齐,字体略带隶意而非章草,属草书写卷中的上品。此卷于本世纪初被法国考古探险家伯希和(Paul Pelliot,1878-1945)收走,现藏巴黎法国国家图书馆,编号P2063。
  5、《因明论三十三过》一卷,此写卷首尾完整,然无撰者名号。此篇内容只是对《入正理论》所说的三十三过稍作梳理而已,用例基本仍旧,偶有双行夹注,亦仅是简单的说明文字。可以说此写卷乃学习笔记之类,并非因明论疏。此写卷系利用废纸的背面写出,其正面写有竺佛念译的《菩萨璎珞经》和实叉难陀译的《八十华严》的经文,然而并不连贯。抄写者将八张正面写过字的纸,粘接起来成为卷子,卷高25厘米,卷长263厘米。就在卷子的背面抄写了《因明论三十三过》,计73行,每行约26字;紧接着还抄录了一段《金刚经纂读诵功德记》。[iii]这段文字既无首题,而且后部缺损,但就是这样一段不起眼的,似乎是随意抄录的文字,却透露出一个重要的时间信息,它记述说:“天历元年,北山县有一刘氏女子,年十九岁身亡。”天历是元文宗即位时的年号,天历元年即公元1328年,就是说,这个写卷必形成于元代中期之后。由此又可引生出两点启示:第一,至少在元代中、晚期,犹有少数僧人在学习因明的基础知识。第二,这份卷子并非藏经洞出土,因为藏经洞(今第17窟)的封洞时间一般断为1002年-1014年之间,而此卷要晚出一百余年,显然是藏经洞外之物,因此它虽属敦煌遗书,却不是藏经洞遗书。此卷于20世纪初被伯希和收走,现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编号P3024。
  6、《因明入正理论》一卷。前部缺失,残卷从宗过“四相违”列名开始,前缺411字。后部完整,有尾题和卷数。现存109行,每行17字左右,以楷书写成,端庄整齐。全篇仅抄错两个字。如第74行,“谓应说言‘谓(诸)所作者皆是无常’”,此中“诸”误写成“谓”;又如第101行,“显示此言开晓问者,故立(名)能破”,此中“立”乃“名”之误。另外,脱字仅有一例,如第85~86行,“(不)离者,谓说如瓶,见无常性,有质碍性”,此中脱一“不”字。《因明入正理论》自玄奘译出以来,其定本流传至今,未曾佚失。不过此写卷不仅有文物价值,而且从文献学的角度来看,也有其一定意义。此写卷于20世纪初由斯坦因收入大英博物馆,现藏伦敦英国图书馆,编号S4956。
  7、《能立能破俱正智所摄》残卷,此写卷首残,故缺首题和撰号,其尾题复与有关《法华经•譬喻品》的内容相接,不知因何如此。此残卷朽蚀严重,不但缺损甚多,且字迹模糊,释读为难。以往有将此残卷题作《因明正理门论本》者,不确,兹暂以残卷首句“能立能破俱正智所摄”为题。从残卷的内容来看,其中虽引有《因明正理门论》的文句,如“有法非成于有法,及法非成于有法,但由法故成其法,如是成立于有法”(第13~14行),但亦仅此四句颂,别无其它《理门论》文句,故此卷断非《理门论》写本。且此卷似非唐人写本,如上述四句颂,奘门大德皆所熟知,引用时不可能出错,而残卷所引的四句颂却有差错。《理门论》云:“有法非成于有法,及法此非成有法;但由法故成其法,如是成立于有法。”[iv]对照一下即可发现,在残卷所引的四句颂中,其第二句脱一“此”字,多一“于”字。这说明引用者对颂文并未真正理解。“此”指代因法,“此非成有法”即指因法亦不能直接成立有法,故下二句云:“但由法故成其法,如是成立于有法。”意即须由作为共许法的因法来成立不共许的宗法,然后再间接地成立有法。所以这“此”字在句中是不容忽略的关键词眼,不能脱漏。“于”字的增益则令因法与有法之间的施受关系发生逆转,也不合颂文原旨。[v]再从其它勉强可以看清的文句来考察,可以作出如下几点推断:第一,文本的作者缺乏因明的基本理论修养。如云:“违他顺己可成所立宗”(第2行),“违他顺己宗得成”(第3行)。“违他顺己”是因明立宗的原则,但并非宗得以成立的充分条件,所以如上说法欠当。又如:“能立、能破成真智,故唯悟他;似立、似破成似智,〔故唯〕悟自。见此二量成见智。”(第12~13行)这段话问题颇多。如《入正理论》首颂云:“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vi]这就是说,不仅能立与能破为悟他而设,似立与似破的作用亦在悟他,当然这里说的似立与似破乃指关于过失的理论,以裨防范,故可悟他。而残卷却说“似立、似破成似智,故唯悟自”,显然与《入论》所云相悖,而且既然其所成的是“似智”,又如何能“自悟”?再说“见、比二量成见智”,更是大谬不然。“见量”大概就是现量,“见智”大概即是现量智,但都不是传统的译名。此句意谓,现、比二量可成就现量智。这一论断与陈那的原旨不符,如《理门论》云:“智从现量生或比量生。”这里所说的“智”,指的是比量智,故《理门论》云:“谓智是前智余。”[vii]“前智”指前文所述的现量智,前智之“余”即是比量智。所以按陈那的论断,比量智乃从现、比二量引生,而非残卷所云的以现、比二量成就现量智。第二,残卷似是信手所写的零散笔记,在现存57行文字中,有关因明的有20行,每行约20字,约占三分之一的篇幅,其余则为《法华经》方面的内容。[viii]而且两部分之间无明显界划。如第19~20行云:“真见量者,所谓眼、耳、鼻、舌、身、意;真比量者,所谓□□意,……”至下半行,却成了“□□击水以成波,□水□一时动何意”,其所云似已与因明无涉。这种上句意思未尽即转入不相干内容的下句的情况,在文中其它地方也出现过,如第15行云:“□□□□色定非离眼识,因云以许初三摄,由如于……”其中所引的真唯识量只及一半就转到毫不相干的“由如于……”,真是莫名其妙!于此亦可见其书写时带有随意性。第三,此卷必是晚出之作。如上已述,残卷引《理门论》四句颂言时,于第二句脱一“此”字,衍一“于”字,可见其必非直接引自《理门论》。据《义天录》所记可知,《理门论》及其疏记在北宋时已散佚,故本写卷的作者只能据零星的资料而言,人云亦云,以讹传讹。再如上述所引“真唯识量”,玄奘的原文应是:“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宗];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因];犹如眼识[喻]。”[ix]本写卷只引了上半段,腰斩了因支,还将“自许初三摄”说作“以许初三摄”。玄奘所立的“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因,前后互相制约,不可或缺,本写卷的作者似未注意及此。这都是因明衰落期出现的迹像。据此可以推断,此写卷当产生于宋以后。[x]
  三、敦煌因明写卷出土的意义
  敦煌因明写卷虽然为数不多,却具有重要的意义,兹略说如下:
  第一,敦煌因明写卷的出土,对推动因明文献的整理和研究意义深远。例如文轨的《因明入正理论疏》是唐代因明初传时期卓有影响的一部文疏,然早在南宋时即已散佚,后虽于1934年由支那内学院依据日本《续藏经》所收的《文轨疏》第一卷和山西赵城新发现的《金藏》所收的《过类疏》,并辑录日释善珠《明灯抄》、日释藏俊《大疏抄》等所引的《文轨疏》文句,整理出版了《因明入正理论庄严疏》,这是当时所能做到的成果。时至今日,随着敦煌写本《文轨疏》卷上和《过类疏》断片的出土,以及净眼《略抄》中所引录的文轨疏文的发现,就有可能进一步还原《文轨疏》。拙著《敦煌因明文献研究》[xi]的校补篇即是还原《文轨疏》的新尝试。
  第二,敦煌因明写卷的出土为汉传因明史的研究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史料。如净眼所撰的三种因明疏抄早在唐代后期即已不传于世,流传日本的这三种疏最晚至南宋时亦先后散佚。所以敦煌出土《略抄》与《后疏》写卷,实是弥足珍贵。《略抄》主要是与文轨商榷之作,它对《文轨疏》有如下批评:
  1、 批评文轨判“古师以一切诸法自性、差别总为一聚为所成立”;
  2、批评《文轨疏》关于“等无我、苦、空”的判语;
  3、批评《文轨疏》解“显因同品决定有性”;
  4、批评《文轨疏》对“随同品”的诠释;
  5、批评《文轨疏》关于“遣诸法自相门”的解释;
  6、批评《文轨疏》对“随一不成”的诠释;
  7、批评《文轨疏》对“大种和合火”的解释;
  8、批评《文轨疏》对不共不定因的解释;
  9、批评《文轨疏》对不共不定与共不定的比较性论述;
  10、批评《文轨疏》释“所闻性”因是他不共;
  11、批评《文轨疏》以“众疑”判相违决定为不定;
  12、批评《文轨疏》以现量和圣教量断“声常”宗;
  13、批评《文轨疏》对自相和差别的解释;
  14、批评《文轨疏》对“无体俱不成”似喻的诠释。
  净眼对《文轨疏》的上述批评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我们从中可以了知净眼在因明研究中与文轨有哪些不同的见解,且从引证中可以获息不少思想数据,更可以从中窥知当时或更早以前的因明思想。
  第三,敦煌因明写卷的出土亦有助于因明义理的深入探讨。如上述净眼对文轨的十数项批评,均关涉因明义理的研究。再如《后疏》中对现量和比量的专论,也是十分引人注目的。《入论》对现、比二量的论述甚为简约,故净眼对现、比二量作了详细诠释,并在随文解释前先予概括论述,内容相当丰富。在阐说陈那为什么只立现、比二量和约四分辨能量、所量、量果之分别时,对印度诸哲学派别不同的立量数(从八种至二种)和建立四分说过程中先后出现的六种主张作了概括介绍。并结合唯识理论,从定心位和散心位上分别现、比二量,从二量与八识的关系上来辨识二量之体,联系四分说分别能量、所量、量果,以及对四分说是否会引生无穷之过,见分是否得以两缘,四分是否同种所生,内分缘自之说是否成立等问题一一作了阐释,这对因明义理的深入探讨,都是大有裨益的。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
  [i] 参见《义天录》卷三,《大正藏》第55卷1176a、b。《过类疏》为《庄严疏》第三卷一事,拙文《文轨及其因明入正理论疏》一文有专题论说,载《世界宗教研究》2007年第1期。
  [ii] 见《大正藏》第55卷1160b,1143c。
  [iii] 《因明论三十三过》与《金刚经纂读诵功德记》系同一人抄录,因为抄写两文的笔迹相同。
  [iv] 《大正藏》第32卷1c。
  [v] 奘译《因明正理门论本》的四句颂中,其第一句“有法非成于有法及法”的“于”字,以及第四句“如是成立于有法”的“于”字亦均属多余,然奘译如此,已成定译。其第二句原本无“于”,后人不得擅加。
  [vi] 《大正藏》第32卷11a。
  [vii] 《大正藏》第32卷3c。
  [viii] 似与《法华经•譬喻品》的内容有关。
  [ix] 窥基《因明大疏》卷五页二左,金陵本,1896年。
  [x] 此写卷应是敦煌的一件古废品。
  [xi] 《敦煌因明文献研究》一书即将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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