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论孔(4)
孔子创立新礼教
一 孔子对先秦神道教的改革
孔子是一位宗教改革者。
孔子不仅是上古神道教的传述者、司祭,而且也是革新者。孔子对神道教的主要改革,是使宗教观念与政治相分离,使宗教祭祀形式化,成为“礼”。从而创立了“礼教”。
他以重新整理和阐述上古祭典的方式,将神道教人文化,①礼教,后人以儒名之,即儒教。
中国古代文化与欧洲中古文化的根本不同,即在于欧洲政治与宗教长期直接合一,而中国敬祖事天的神道之教则具有鲜明的人文主义的特征。
韦伯认为儒学也是中国的一种宗教。儒教的核心就是礼教。因此儒教确有宗教性。它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学说,是一种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儒教与其他宗教有两点重大不同。一是兼容异端的非排他性,二是植诸人心的非强制性。
近世学者罗根泽说:“中国人自许为礼教之邦。但究竟‘礼’是什么?从来没有人说得清。孔子所谓礼,与孟子所谓礼、荀子所谓礼,是否从同?其差异是什么?恐怕任何人都茫然不能置答。其他如‘仁’,如‘道’,如‘德’,举不胜举。”②
究竟礼是什么?礼的本义是祭祀,即以器盛玉或食物,设置于神位而敬神。礼物首先是对于神的贡品,是对神之恩赐的回报物。“礼”的本字是“丰(玉)”的繁文,丰即奉,奉献,在甲骨文中,像“豆”(容器)内盛着米粮和玉,
由“礼”字的这一语源中,可以看出“礼”的起源具有宗教意义。
荀子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万物)之本也。先祖者,类(族)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安)生?无先祖,恶(安)出?无君师,恶(安)治?三者遍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事者,敬也。)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①
荀子这话指出了儒家所谓“礼”的三大精髓所在:
第一,礼是事天敬祖的宗教。
第二,礼是约束人类的社会制度(尊卑贵贱的分配制度和维护制度)。
第三,礼是引导人类感情和精神的伦理教化(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这也就是“礼”的三大根本。
二 礼教与基督教之不同
礼教为孔子所创,是对商周神道教的改革,在汉代以后成为国家宗教,影响中国历史垂二千年。但是,礼教与西方宗教不同,西方宗教本于对上帝的畏惧之心,东方礼教则本于仁爱之心。西方以宗教为戒惧,为忏悔,中国则以宗教为维系情感与人伦的纽带。
中国礼教与基督教之不同,在于中国礼教没有“原罪”的观念。基督教认为人之祖有原罪,盗食知识之果就是原罪之罪孽,人类的整个生存都是对原罪的偿赎。只有死亡才能得到解脱。因此,死后灵魂进入极乐世界乃是人类求得赎罪之目标,而现世生活则应以苦行求取神恩,以求灵魂之得救。
而中国礼教观念则完全不同。中国人无原罪观念,亦无来世观念。虽然也信死后也有灵魂,但认为灵魂散而为魂气。礼教对于人的要求在于现世的责任。对于生者,事君要忠,事亲要孝,事人要诚(义)。对于死去的人,生者都需承担死者祖先灵魂生活之责任,因为死者之灵魂仍然要依靠生者的祭祀和供养方得存在,否则即受苦为孤魂野鬼,不幸至极。中国人之最大诅咒语是令敌人无后。所谓无后,其意义正在于此。
礼教注重人生之现世,尤注重人生之种种责任,中国的百神体系,皆服务于人,以人生为本体。看重现世,不关心死后,这是中国人特有的现实主义。人之善行,是对自己及子孙福祉承担责任。并非为自我升天堂赎罪。不行善者,神灵、祖宗、社会他人都将离弃之。
礼教是一种人文宗教,礼教的核心价值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是利他的“仁善”,因此其宗教性(就责任感言)远重于其他宗教。而其对现世和人伦价值的重视超过其对死后世界、神灵世界、未知世界的重视。所以其宗教性质比世界其他宗教为稀薄。
礼教倡导理性主义,拒绝神秘主义。
三 礼教的人文性
孔子作为神道教的祭司,他所关注的要点,并不是宗教的神权与神性,而是宗教的人性与人文性。孔子不是一个迷狂的宗教徒。相反,他是一个理性主义者,怀疑主义者,自然神主义者。“子罕言:利与命,与(语)仁。”①
“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②
“季路问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③
刘向《说苑·辨物》记:“子贡问孔子:死人有知无知也?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不葬也。”这段话不仅表征了孔子既不明确肯定也不明确否定鬼神存在的真实想法,而且也进一步彰显了其鬼神观所蕴涵的浓郁的人文精神。
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曾发生过从以神为本转向以人为本的文化转变,孔子正是这一转向的推动者。孔子通过对传统鬼神观的内涵及其象征意义予以新的诠释,使得宗教意义上的鬼神具有了人文意义,从而在先秦时期进行了一次文化启蒙。
四 孔子的怀疑主义
孔子鬼神观的人文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鬼神采取存而不论、敬而远之的态度,从而对传统宗教意义上的鬼神观作出理性回应。
《论语》中有一段描写孔子在重病时与弟子子路的对话:“子疾病,子路请祷。子曰:‘有诸?’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于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祷久矣。”(《述而》)
孔子以一句“有诸?”表达了他对祈祷是否有用的怀疑态度。
在孔子看来,如果“获罪于天”,便“无所祷也。”①真正决定人命运的并不是祷于鬼神,尽可能地远离鬼神,因此,“子不语怪、力、乱、神”,②“敬鬼神而远之。”③
《礼记·檀弓》记:“子路曰:‘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祀,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
实际上,在宗教问题上,虽然孔子是一个祭司,但在内心深处,孔子是一个实证主义者,自然主义者,泛神论者。
正是由于孔子在春秋中叶对上古神道教的革新,使神学教走向礼仪化的同时走向国家化、民本化和政治化。在经历汉代的新儒学主义(今文)以及原教旨主义(古文)的激烈辩论之后,儒教在唐代变成了一种宗教色彩相对较弱且颇具宽容性的自然神教,人文伦理和国家政治色彩极重的政治宗教。
因此,在整个中古时期的历史中,中国很少发生痴迷的宗教狂热运动。
五 天道远,人道迩
在孔子看来,鬼神属于“天道”的问题,而天道远人道迩,与“人道”相关的人事才是人们在有限生命中应该关注的中心问题。因此,他将鬼神和人事予以明确区分,积极引导人们把关注的视域聚焦于人事。知道应该知道且能够知道的事,做应该做的事,和必须做(义)的事,才能称其为真正的智者。
孔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即是说,在现实中,眼见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反而去祭祀不该你祭祀(“非其鬼”)的鬼神,这不仅是献媚,更是怯懦的表现!
弟子们多次地向孔子提出关于鬼神的问题,但孔子不是避而不答,就是以巧妙的方式引导他们把关注的视域转移到现实的人生:“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
在孔子那里,对鬼神的祭祀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宗教活动,而是人们对已逝祖先“孝”的继续,是带有浓厚人文色彩的伦理追认。孔子试图把祭祀鬼神的象征意义与伦理秩序的建构结合起来,将以往以祈福为目的的祭祀转变为自我反省,通过对死者的祭祀使生者产生无限久远的伦理责任。
在祭祀中,生者体悟到对死者承担着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因此在死者的观照下产生敬畏之心,正是这种敬畏之心引导着生者的伦理行为。从而借助于对鬼神的祭祀,将对神灵的崇拜推扩为对文明创造者的敬仰。
所以孔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生者在“慎终追远”的过程中,勇敢地担当起对已逝者的承诺和对他者的责任,从而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伦理行为。正如《中庸》所言:“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