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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的白银流入与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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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何读史杂记】

 

晚明的白银流入与金融危机

明朝末年,在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已经发生大规模的城市化运动。据当时的《苏州府志》记载:“聚居城郭者十之四五,聚居市镇者十之三四,散处乡村者十之一二。”明人林希元在《林次崖先生文集》中记载:“今天下之民从事于商贾技艺游食者,十而五六。”

明初虽然有海禁政策,但国际贸易一直存在。初期贸易以海运走私为主。明代倭祸的实质与日本海盗与国内海上走私商人的勾结与交易有关。

明隆庆时代解除“海禁”。隆庆元年(1567),朝廷解除海禁的同时发布银钱兼使”法令,允许民间到海外做生意并赋予白银法定货币地位而与铜钱共同流通。

明朝中期,西班牙商人以菲律宾为基地、葡萄牙人以澳门为基地、日本和荷兰人以台湾为基地建立对华转口贸易,与明朝江南沿海到福建广东一带的出口形成了面向全球的贸易体系。

由于出口业的繁荣,影响明末东南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种植主要已经不是粮食作物而是可以作为市场商品的经济作物。例如,江南的人大量种桑养蚕,以供生产丝绸和棉布;福建人大量种茶,而广东人则大种甘蔗;江西大量生产瓷器,还生产靛青等染料供应苏杭,长江中上游的两湖、四川则仍然种植粮食,转卖而供应东南地区。

据当年欧洲传教士的记载,仅松江府一地(包括现上海和苏州地区)就有20万织布工人和60万纺纱工人。南京地区,众多陶瓷厂每年要生产100万件精美瓷器内销和出口。

江浙地区的手工业非常发达,每年能生产约6亿匹棉布,不仅供应国内市场,也进行海外贸易,福建和广东人为主的海外贸易商帮往来穿梭于南洋各地,与各国商人的进行贸易。

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大量来自西方的白银流入中国。据有关史料统计,至晚明崇祯自杀前的72年间,仅福建泉州的月港,每年即驶出1000余艘商船,前往吕宋(菲律宾)的马尼拉,运去的是中国的瓷器、生丝和丝织品,拉回来的是墨西哥的银元。白银流入加速了中国南部地区的货币化经济进程。

明末,许多经济发达地区开始了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像苏州、扬州、广州、泉州、重庆、汉口以及运河城市如淮安、临清、济宁等等城镇,皆因为商业贸易的发达而日益富庶繁华。

明末城市化运动根本动力,是中国明代实行白银本位的货币制度,在西方人发现美洲银矿后,大量白银被西欧商人以之输入中国,换取中国商品。中国本土产银不多(年产仅20万两左右),但是大量白银的流入使得大明王朝不差钱,加速了商业繁荣地区的城镇化进程。

值得注意的是,明朝是一个只出口基本不进口的经济体。对华贸易只能以白银换商品,所以造成明朝长期的白银净输入(即贸易顺差)。其中葡萄牙人和荷兰人大多以日本白银输入,西班牙人以墨西哥和秘鲁所产白银输入。到明末的上百年间,自外流入的白银总量不低于3亿两。

据西方的统计,自1550年代中欧海路开通至1800年代,中国对外保持巨额贸易顺差达两个半世纪之久,这在世界贸易史上均属罕见。海外白银滚滚输入中国。

当时进入明朝流通的白银,主要来自两处,即日本的石见银山和马尼拉的墨西哥银元。据西方史料,当时明朝每年输入的银子数量占全世界产量的60%-80%。

据葡萄牙学者马加良斯·戈迪尼奥研究,明代时期,日本白银产量的绝大部分,美洲殖民地白银产量一半以上,均通过贸易而流入中国。流入数量十分巨大,以至他将中国形容为一个金融“吸泵”,吸纳了当时全球的巨量白银。

1581年,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这个税制改革的核心,表面上只是为简化过去的田赋、徭役和各种杂税的征收办法,将这些统一折成银两征收。

实际上,以货币租赋取代实物征收及劳役,国家财政遂以白银为本位而实现了金融化。从此,白银进一步成为国家承认的法定货币的主体。

一条鞭法的通行,加速了明朝后期国民经济的货币化进程。所有的税收都要通过银两交税,市场发达地区的农民就可以考量多种可以卖钱的作物而不是专一种粮食了。

因此鱼米之乡的江南地区主要不再种植粮食。粮食生产转主要由湖广供给,所谓“湖广熟,天下足”。江南地区大面积种植的则是棉、麻、桑树和茶叶等能够卖钱的经济作物。

对于许多普通农民来说,既然税收可以以人头税银两来缴纳,那么就可以将土地卖掉或者租给他人耕种,然后自己进入城市靠打工获取银两。

一条鞭税法的实施,导致货币化进程加速。但是西北等地由于工商业不发达,农民没有白银收入,必须卖粮换银。

但是粮食在当时的物流条件下,自行运输艰难,就地出售价格很低廉,农业税的货币化进程遂导致许多农民破产,卖儿卖女,甚至抛荒流亡,形成流民。

而江南一带由于工商业发达,农民不种植粮食,导致市场粮食价格飞涨。

晚明时期,大量农民弃本逐末,遍地流动——包括大量过剩人口“闯关东”,给正在兴起的满清王朝提供了大批人才和人力。而明朝农村人口急剧减少,城镇人口额则快速增加。

美洲廉价白银的发现与明朝的货币和税收政策,促进中国部分地区经济的外向化,晚明中国对外商品的大规模输出和白银净流入,不仅使流通经济体系高速运转,促进了大规模城镇化。

明人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中写道:“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今去农而游手趁食者,又十之二三矣。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今一甲所存无四五户,则空一里之人,奔走络绎于道路。谁复有种田之人哉。吾恐田卒污莱,民不土著,而地方将有土崩瓦解之势矣。可不为之寒心哉。”

这些记述表明,今天所谓的空心村情形,在当时东南沿海已经很普遍。

但是,由于大量商品的输出,白银通货的流入,大量增加的货币结合大量减少的资源、产品,引发了晚明严重的白银贬值和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实际上是对下层小生产者、贫穷人口生存能力的剥夺和打击。

明末通货膨胀表现的另一形式是黄金升值及大量外流。明后期黄金与白银比价约为6:1,欧洲比价则约为20:1。

所以在换取货物之余,欧洲人也换取不少黄金回欧洲,以赚取汇率差价。黄金外流导致金价上升。也就是说,就当时的汇率而言,明朝所获白银的价值年年都在贬值(对黄金价格),国内的通货膨胀日益严重。

白银大量流入中国,也导致了17世纪欧洲和日本都面临硬通货减少,流动性不足的金融危机。

1600年前后,西班牙无敌舰队海战战败,此后爆发尼德兰80年战争和欧陆30年战争。欧洲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以及流通性稀缺的金融危机。

1634年后,菲利浦四世采取措施禁止出口黄金白银,斩断对华贸易。此后明朝白银输入减少,国内金融货币体系发生严重的混乱。

金银价格上升,而铜钱相对贬值。粮食价格一方面对金银比价下跌,而对铜钱则节节上升。贵金属稀缺使得大量金银被富人囤积而退出流通。江南的工商业因此而遭到重创。

大明王朝晚期发生硬通货紧缩,以白银计价的粮食价格在下滑70%,以铜钱计价的价格则上涨10倍以上。据明末清初叶梦珠所著《阅世篇·食货一》中的记载,崇祯壬申五年(1632年)“白米每斗一百二十文,直银一钱,民间已嫌其贵”。十一、十二年“斗米三百文,计银一钱七、八分,识者忧之”,十五年春“时钱值日落,每千值银不过四钱几分。白米每石文银五两,计钱一十二千有奇”。顺治三年(1646年)“斗米几至千文”,四年“白米每石文银三两,”六年“大熟,糯米每石价止一、二两,珠米每石九钱,白米每石价一两耳”。也就是说,如以铜钱计,崇祯时10年间米价上涨了10倍以上,而银价也上涨了5倍。

富裕的江南地区遭受打击最为严重。1640年左右,苏州地区米价暴涨,大批人饿死,许多豪宅低价出售而无人问津。社会发生严重的两极分化,下层百姓陷入饥寒交迫之境。

据顾炎武的记载,江南农民“为纳粮不得不以谷易银。而开征太早,预向客(商)借,谓之揭谷,谷二十担始得银一两;倘期满不偿,则各台远控,拖累无休。浏阳之民折屋弃产,常鬻妻卖子。”“丰年而卖其妻子者,唐宋之季所未尝有也。往在山东,见登、莱滨海之人,多言谷残。处山僻不得银以输官。今来关中,则岁甚登,谷甚多,而民且相率卖其妻子。”“何以故?则有谷而无银也,所获非所输也,所求非所出也”(顾炎武《亭林文集》)。

同时国家也发生严重的财政危机。当时满清边患甚急,政府一年财政收入不足以支付东北地区与满清边境冲突所需要的巨大军费支出。

所以,明末后期发生的一系列社会危机,根源实际都是源自于金融危机。

由明隆庆元年(1567年)白银开始大规模输入,到鸦片战争(1840)白银大量外流而引起历史发生此后持续百年的巨大变迁。可以说,与白银有关的货币金融问题,乃是影响明清两朝之兴衰以及历史演变之至为重大关键的问题。但是,至今史家对之研究不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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