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论孔(10)
法家之学源出儒家
“文革”期间,“四人帮”史学将百家学派简化为儒法两家,拟构了一个儒法斗争贯穿全部中国史的体系,其说久已随其政治破产而湮灭。
但我在检读先秦史料中却惊讶地发现,就其本源来说,战国时的儒法两家非但不相对立,而且其实共出于一源,其学说最初都是来自孔子所开创的儒家。①
这个问题,对于中国学术及政治思想史关系甚大,因此有必要略加考述。
一 儒分为八,汇聚于二
韩非子说,孔子死后,儒分为八,即:子张之儒、子思之儒、颜氏之儒、孟氏之儒、漆雕氏之儒、仲良氏之儒、孙氏之儒、乐正氏之儒。
历战国秦汉的大变迁后,儒家的这八个学派中,包括颜子一派在内的六派,均逐渐湮灭而无闻。真正使儒家在秦汉以后仍能够薪火相传的,只有三家,即子思之儒、孟氏之儒与孙氏之儒。
孟氏即孟轲(孟子)。其学术出于曾参、子思之门,子思是孔子之嫡孙。
孙氏即孙卿,亦即荀子。荀子之学,则师承于孔子弟子子张与子夏。
子思和孟子一派儒学,一方面仍坚持孔子的礼制思想,另一方面提出“内圣”之学,即人格主义的儒学。唐宋以后演变为孔、韩、程、朱之理学。而荀子之学,则源于子张和子夏,主要是“外王”之学,亦即辅助王侯用权与法术之学(故有所谓“小人儒”之讥)。战国中后期的法家一派,实际主要源自子夏学派。
孔子死后,孔门七十二贤之一的子夏受魏文侯之弟魏成子邀聘,晚年讲学于魏国之西河,在这里建立了子夏学派。这个学派就是战国三晋法家之祖,其门生首先是魏文侯。《史记》说:“文侯受子夏经艺”。其弟子中包括李悝、段干木、田子方、吴起。
战国初的魏国,是为寻求富国强兵之道而率先变法的国家。而魏文侯则是这一变法的推动者。
魏文侯以礼贤下士闻名于历史。他也是战国初期第一位招客讲学养士的诸侯。《史记》中记:“秦曾欲伐魏。客曰:‘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上下和合,未可图也。’文侯由此得誉于诸侯。”子夏及其诸门生都受到魏文侯高度礼遇,“以师礼事之。”曾从子夏问学的李悝与吴起,后来都成为一代著名变法者、政治家、军事家。《吴子兵法》(图国篇):“吴起以兵法见魏文侯。”可见其确出儒门,儒门亦传兵学。子夏之西河学派,实开后来齐稷下学派之先河。
子夏之学后来为荀子有所批判地继承。而思孟及夏荀两派,在战国末世,成为儒学中并立的两大流派。
二、李悝之学受自子夏
李悝一向被认为是战国法家的开山鼻祖,而李悝的老师则是子夏。实际上,战国法家是针对贵族政治而出现的政治学派。法家的法治思想主张法律平等主义,“齐贵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治与传统的礼治思想鲜明不同。礼治主张正名,严分尊卑等级制度。“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因此礼治的本质是贵族主义的等级分层制度,是一种特权制度。礼法之争,是战国时之一大争也。
李悝一名,典籍中或记为李克,是同一个人。①其生平时代约在公元前455-395年(据钱穆说)。据《汉书·艺文志》班固注,李悝从学于子夏。《儒林传》又记子夏传《诗经》之学于曾申(曾参之子),曾申传魏人李克。《汉书·艺文志》有“李克”著书七篇,编次在儒家。又有李悝所著《李子》三十二篇,列于法家之首,当由其门人所撰集(班固认为李克、李悝是两人)。魏文侯时,李悝先任中山相,后来又作过国相。班固《汉书》说:“李悝相文侯,富国强兵”。
在中国法制史上,李悝(克)是一位有开创意义的人物。战国初期,魏秦两国先后进行了变法,对此后中国政治经济之变革与发展,影响深远。
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目的是变法图强,其政策一是重农主义,“尽地力之教”,二是法治主义,以法治取代礼治。变法使魏文侯时代的魏国成为战国初的头号强国。
李悝曾审订诸国旧法,著成《法经》六篇。李悝《法经》为秦、汉以后历代法典之所本,因而李悝一向被公认为战国法家之始祖。
三、商鞅学术源出李悝
商鞅学术源出李悝。《史记》记商鞅携《法经》(李悝著)由魏国入秦,被秦孝公用为国相,以《法经》作为秦国变法的理论指导。
商鞅本为魏国贵族公孙痤之养子。公孙痤是魏文侯之子、魏武侯兄弟、魏惠王之叔父。痤曾任国相,惠王尊其为“公叔”,故又称“公叔痤”。商鞅原籍本是卫人,因此本名卫鞅。(值得注意的是,子夏、李悝、吴起也都是卫人。)魏国兼并了卫地。商鞅入继公孙痤为中庶子,故改宗从公孙氏,又称公孙鞅。①入秦后受封于商,故以“商鞅”知名于世。
商鞅法术源于李悝《法经》,其少年时代可能从学于李悝。《史记》说: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将死,荐鞅于惠王曰:‘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座又曰:‘不用鞅,必杀之,勿令出境’。”但魏惠王藐视年轻的卫鞅,没有听信公叔痤的遗言,既未重用,也未杀害。当时秦孝公新就秦君位,图谋变法,招贤于天下。因此卫鞅于公孙痤死后入秦,被秦孝公重用,而于秦国实施李悝的变法。
商鞅以李悝《法经》为指导,依照秦国实际,在秦两度变法。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制,从而统一法令,发展自耕农经济,使国富兵强,奠定此后秦统一中国之基础。
王充谓:“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青年毛泽东曾称赞商鞅说:“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之伟大政治家,商鞅首屈一指。”
秦孝公去世后,商鞅虽遭杀害,其变法新制度则仍被贯彻执行而有效。变礼治为法治的法术学派,在有秦一代成为主流政治思潮。而由以上所述简略脉络可知,实际上,法家政治学说的确演变而源于儒家,是儒家政治思想“与时俱进”的产物。
值得注意的是,战国法家之集大成者韩非,是历史上最早尊孔子为“圣人”的人之一。他说:“仲尼,天下圣人也。……而为服役者七十人。”
四、先秦法家皆与孔子有关
法家是周礼的破坏者。商鞅说:“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商君列传》)
法家之学最早在春秋时期源于管仲和子产。孔子一生崇敬管仲,而早年曾从子产问学。
法家代表非贵族的“庶子”的政治思想,根本主张是“齐贵贱”,要求平等而反对贵族的特权制度,主张“选贤”、用贤人,而反对“世亲世贵”的世袭制度。
概而观之,先秦法家可分三大流派:
1. 刑名法家
这一派法家出现较早,是法家的先驱,先于孔子或与孔子同时,代表人物包括邓析、子产、赵简子。他们主张以法代礼,“循名责实”。“不法先王,不是礼仪(荀子论邓析语)。”
子产,郑国名相,是孔子的老师之一。子产在郑国变法,是春秋法家最早的代表人物,邓析是其盟友。子产执政后即铸刑鼎,将法条录之于鼎铭。邓析作“竹刑”,将全部法条录之于竹简。
向社会公布法条,明正典刑,是由习惯法向成文法的制度性转变。是对贵族领主口含天宪,随心所欲设法施刑传统的冲击。
邓析是一个平民之士(前545—501)先开私家讲学之风。以现代观点看,邓析也是律师之祖师,他帮人打官司,并且收取酬谢物。他聚众讲学,教平民论辩术,“从之学讼者不可胜数。”
邓析是辩士、诡辩家,也是名家的先驱。“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他发明了桔槔,利用杠杆从井中取水。邓析通过讲学,主导郑国社会舆论,影响政局,“与民之有讼者约,大狱一衣,小狱一襦。民之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
《吕氏春秋》曰:“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尺)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鼎因鼎。郑国大乱,民口欢哗,子产患之。于是杀邓析而戮之。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
但是据《左传》,杀邓析的人不是子产,而是当时的执政大夫驷(人)端。前501年,执政大夫驷颛将邓析杀死。虽然杀死了邓析,但是他的竹刑并没有废除。“郑驷颛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左丘明评论曰“君子曰:故用其道,不弃其人。”“苟有可嘉于国家者,弃其邪也。”
当子产发动变法时,孔子也在郑国从学于子产。《左传》这种看法应也反映了孔子的观点。
2、术势法家
第二种法家是辅导人主励行变法, 用权强国的政治法家,代表人物是商鞅和。政治法家的特点是反对西周传统的贵族民主制度,而主张推行君主集权专制。商鞅思想有《商君书》传世。书云:“权者,君主所独制也。权制独断于君,则威。”
战国初年此派法家开始得势,如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都是属于此派。子夏,就是三晋此派政治法家的宗师。
3、礼法家
此流派是结合孔子礼学与法术思想的成熟法家学派,反映战国后期儒法思想汇合的思想,以荀子、韩非子为代表。此派法家形成了外儒内法即外礼内法、礼法兼用的成熟政治思想。
(初刊于《深圳特区报》2002年8月11日“何新读史札记”)①